不久前,京東官方微信公衆号“京東黑闆報”發布漲薪通知:京東集團宣布自2021年7月1日開始到2023年7月1日,用兩年時間,将員工平均年薪由14薪逐步漲至16薪,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基礎上直接漲薪兩個月。
如今,一線互聯網大廠的标準年薪基本都在16薪上下(這個标準年薪并不是純基本工資,而且包含了基本月薪,年底雙薪和績效工資)。比如,阿裡的薪水一般按16薪計算,分别是12個月的基本工資 年底雙薪(13薪),再加上次年4月份的績效部分(參考下并不準确的361原則)的大概标準,除了10%被打成3.25的員工,60%的員工可以拿到3個月績效工資,30%的員工可以拿到5個月以上的績效工資(打分3.5以上)。騰訊員工一是16-18薪,百度,美團和滴滴的标準年薪都是15薪或者15.5薪。
再回到京東,京東此前的員工年薪隻有13到14薪,基本月薪跟其他大廠比也沒啥吸引力,工作地點還在遙遠的亦莊(北京主流的互聯網大廠都在西二旗和望京區域)。這就會導緻一個問題:很多求職者在說自己的求職需求時,都會附加一句——京東不考慮。現在,随着京東健康、京東物流、京東科技(前京東數科)逐漸分拆上市,京東零售的利潤也在逐漸提高,東哥終于不差錢了,京東在薪水上向其他大廠看齊也是大勢所趨。
然而,關于16薪這個事情,背後還是有很多貓膩的。比如京東這次:如果在月薪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從14薪漲到16薪,員工的收入是可以有10%以上的提升的。比如一個月薪30K的T5研發工程師,在調薪之前的年薪方案為30K*14個月=42萬,調薪後為30k*16個月=48萬,調薪後的年收入為調薪前的1.15倍;但如果是按照年薪不變,隻是把發薪月數從14個月調整到16個月。。。那麼就變成了原來年薪42萬,按14個月發,每月是30K,現在按16個月發放,那現在的月薪就變成了26K。。。(雖然我相信東哥不會這麼虧待兄弟)
還有一個問題,對那種非拿完年終獎就跑的員工來說,其實發薪的月數越多,對員工越不友好。比如一個阿裡員工12月份要跳槽,如果一年隻有12薪,每月都發一次(也隻發一薪)他就可以毫無顧慮地跳槽,畢竟什麼時候離職也沒啥區别,但阿裡是16薪,他12月份離職就意味着有可能拿不到年底的雙薪和績效的3薪(其實按照正規的勞動合同,這部分績效是應該發放的,阿裡也會發,但不保證其他公司也會發),會損失4個月的薪水,而如果一個騰訊18薪的員工,如果選擇在12月離職,那他損失的可能會是半年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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