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捉奸是水浒傳中的名場面,作為陽谷縣的著名人物,西門大官人集地痞、惡霸、官吏和著名商人多種身份于一身,相當于幫派裡的紅棍+白紙扇 草鞋,在陽谷縣屬于橫着走沒人管,跟狗互咬都不怯場的人物,堪稱陽谷縣一霸。
可是就是這麼一個當地惡霸級的存在,在和武大郎的第一次對線伊始确實展現出一種與實力不匹配的慫,書中寫到:這西門慶便鑽入床底下躲去。直到潘金蓮用言語相譏才想到跟這個害自己鑽床底的男人放手一搏:為那婦人頂住着門,慌做一團,口裡便說道:“閑常時,隻如鳥嘴賣弄殺好拳棒。急上場時,便沒些用,見個紙虎,也吓一交。”最終的結果,西門慶用自己身高和武功的優勢飛起右腳踢中了武大郎胸口,待武大郎倒地後奪門而逃。
作為一個能和武松打的有來有回的男人,西門慶為什麼聽到了武大郎來捉奸第一反應就是鑽床底呢?道德因素固然有一定的原因,當然以西門大官人能勇敢的突破封建禮教來看,當時他的道德标準也不高。在刨除掉道德因素之外,我認為西門大官人是基于條件反射才選擇的鑽床底,造成這種條件反射的不是巴甫洛夫,而是當時的法律。衆所周知,《水浒傳》雖然是以北宋的宋江起義為背景,但故事的細節實際上是作者生活的朝代的,無論是明朝還是元朝,都對殺死奸夫無罪有着明确的規定。例如明朝規定:“凡妻妾與人奸通、而于奸所親獲奸夫奸婦、登時殺死者、勿論。”這一規定被形象的稱之為:殺奸在床。
西門慶作為一名衙門裡的小官吏自然明白這種規定,在打死白死這種恐懼下,不難理解他為什麼首先想到的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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