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文學的定義有兩種,一是文字之學,一是文化之學。
有的人把文學視為文字遊戲之學,所謂尋章摘句不惜到皓首窮經,過度糾結于所謂的文字藝術,或形象或抽象、或具象或抽象,考究于義理詞章韻律,專注于文字和文字遊戲本身,忽略了文字文學是為現實生活現實社會服務的這一根本宗旨,或者說是文字文學的為道之本,舍本求末落實在術的層面。
這從神話傳說倉颉造字中人們對于文字的擔心中便可以感受到。
據傳,倉颉搜集整理歸納了民間日漸增多的文字,參照鳥獸的足迹和羽毛花紋紋理,最終把文字文理落實落地,成形之日“天雨粟鬼夜哭”,兔子也跟着哭。
這個紀念倉颉造字形成的日子,就是二十四節氣的谷雨日。
之所以在人類結束結繩記事、文明肇始的日子鬼哭神嚎天降粟米,是因為上天擔心文字産生之後人們都“脫實向虛”離開農業生産等手工勞動迷戀到文字的虛無中;而鬼所以哭,是因為擔心文字産生之後民智即開人性走向虛與僞飾、虛僞奸詐;兔子哭是因為擔心文字産生之後,太多的人會為了殺太多的兔子取毛造筆。
也就是說,人類從文字産生的當日,就在欣喜于文字的便利基礎上也産生了對文字負面的擔憂。
這種擔憂與争論,從古代流傳到而今。
這樣的擔憂,對于所謂的文字派文學特别是把生活與文學無限度虛化到所謂的抽象、與現實生活現實世界甚至文字本身脫節到人鬼不識人神公憤程度的虛化文學有着可以“以戒為師”的原則性和尺度性标準性。
離開現實生活現實社會的所謂文學,已經是完全的離經叛道走火入魔。
對于文學的第二個概念性定義,則是文化之學,即是對于精神文化與物質文化的精神和邏輯思維上的梳理,堅持來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文學的藝術化,體現于用物質的意識藝術化,又将思維改變于存在、提升于存在。
文化之學的文學,本質上遵循“文以載道、大而化之”的普及性、影響力和感染力,是堅持文字于認識現實、改造提升現實的具體形象化的文學的藝術化。
對文學兩種概念的境界與格局的認識,體現在文學形式上,就是文字之學的把文字糾結于形式各種花裡胡哨到自己都不認識是什麼東西的程度,進入到虛妄虛無狀态的精神層面的所謂“小衆文學”境地。
而文化之學的文學,則與時代和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的發展同步,最大可能的普及來源于生活本身,而又最大限度的影響提升美化完善指導作用于生活與現實本身。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作為文學愛好者,還是要研究為文作文的道的層面,才不至于與道相去甚遠的虛無的文學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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