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治通鑒》中的文字中有記載,秦朝丞相李斯提出焚書坑儒的目的是因為當時的秦朝已經統一了六國,實現了大一統。春秋戰國時期百家争鳴的各種學說也沒有了存在的必要了,如果它們繼續存在可能會引起社會的動蕩不安。雖然隻是這本書的作者個人的觀點,但是也是李斯提出焚書坑儒的理由之一。
李斯原本是楚國人,在楚國的時候還做過一個小官,負責掌管文書。芝麻大小的官當然是埋沒了這位著名的丞相的才能,所以李斯辭去了這份官職,跑到齊國求學去了。李斯拜的是儒家學派的荀子為師,學成之後,他就按耐不住準備動身去闖蕩天下去。他的老師荀子問他要去哪個國家發展,他分析了一番局勢,決定去人才廣納的秦國。
來到秦國後,他的才能很快就得到了丞相呂不韋的賞識,讓他做了一個小官。後來由于李斯對秦王政提出現在就是攻打各國的好時機的想法,一番遊說之後,秦王政發現了李斯的才能,于是就加升了李斯的官職,也讓李斯負責離間各國的關系。就這樣李斯開始了他的丞相之路。位及丞相的時候,秦國已經變成了秦朝了。秦始皇嬴政經過十年的艱苦奮戰,終于橫掃六國,實現了大統一。這個時候國家百廢待興,正是大展拳腳的好時機。
曆史上著名的“焚書坑儒”也是發生在這一時期。但是大家普遍認為“焚書坑儒”兩者是連在一塊的,可實際上“焚書”和“坑儒”完全是兩件事情,而且中間還隔着好長一段時間。
根據曆史資料的記載,的确是李斯提出的焚書之計策,但是坑儒一事卻沒有李斯的參與。李斯作為臣子,提出這樣的方針就一定有他自己的考量,肯定不會是無緣無故的,而且一定是對李斯有一定的利益,所以李斯才會這樣做。否則他這樣做不是講天下的讀書人都得罪了嗎?
其實“焚書”一事與秦王朝最初讨論到底是實行“郡縣制”還是“分封制”有關。當時秦朝剛剛建立,國家系統還沒有構建完善,一切都還在緊張而持續的運作中。秦始皇在首都鹹陽招待衆位博士,這些博士在先秦時期隻是一種官位,他們往往負責保管文獻檔案,編撰著述,掌通古今,傳授學問等工作。其中一位官員慣于拍人馬屁,于是就對秦始皇一頓猛誇,将秦始皇吹上了天。接着某一個儒生看不下去了,站起來就罵那個拍馬屁的家夥,他說這個家夥是亂臣,秦始皇都沒有遵從古時候的禮制分封兄弟功臣為諸侯,這個天下如何能夠長久!于是乎,著名的關于郡縣制還是分封制的讨論就此展開。
分封制就是一個國家成立了之後,将有功之人和自己的親朋好友劃分出來,給他們賜一方土地,讓他們自己治理,隻要定期來中央朝貢和報告治理的情況就可以了。夏商周時期都是運用的分封制來治理國家。這種方法對于君主來說的确很方便,但是地方諸侯的權力過大,對中央的威脅不小。而且一旦諸侯與諸侯之間發生摩擦,吞并了另一方,一直做大的話就很有可能推翻中央的統治。所以,分封制雖然方便但風險太大,不适宜長久的統治。秦始皇一開始建立秦朝時就說過,希望自己的功業能夠傳下去萬世之久,怎麼可能不考慮得長遠一些。
對比分封制來說郡縣制就要好得多,雖然更加複雜化一些,但是隻要分布下去,就能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對于後世也可以照樣施行,是累萬世之功的一項政策。而且這種制度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
秦始皇覺得郡縣制就挺好,可是有個儒官叫淳于越就極力的反對郡縣制。李斯就對秦始皇說現在的一些儒生總講古代如何如何好,這是以古非今,攪亂民心。對于造謠惑衆,不利于統一天下的言行必須禁止,否則将會影響政局的穩定,有損于皇帝的權威。最後,他又把這一切都歸罪為讀書的緣故,建議秦始皇下令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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