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CTV今日說法(cctvjrsf)
熱情就算 熄滅了
離婚這一晚 ……
錢也得還
結婚兩年
流産三次
他卻在算婚後為我花了多少錢
婚前欠我的5萬裝修款
現在隻退2.4萬
我該怎麼辦?
1
Q1
結婚前他說讓我出5萬裝修款,說有錢了就還我,一直沒還,我隻記得給他取錢的日期,沒有寫欠條。結婚剛兩年他提出離婚,我還能要回來五萬塊錢嗎?他說退給我2.4萬,婚後花在我身上的2.6萬要扣除,期間我流産三次,請問我該怎麼辦?能去法院起訴他賠償精神傷害嗎?五萬塊錢能要利息補償嗎?
A1:
根據你的描述,你向男方提供5萬元借款的事實發生在婚前,該5萬元借款系你的個人财産,你們雙方之間構成借貸關系,你主張男方償還5萬元借款本金。
根據《合同法》第211條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确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中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的相關規定,在借款發生時,如果你們沒有約定利息,那麼,你主張利息可能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如果結婚期間,你們雙方未對夫妻财産進行過約定,那麼任何一方取得的财産均屬于夫妻共同财産,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的合理支出應由夫妻共同财産承擔, 男方無權要求從債務中扣除婚後花在你身上的2.6萬 。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一方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前提是另一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 ,如果男方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你可能無法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最後,為解決沒有借條和轉賬記錄的問題,建議你可以通過電話錄音、微信等方式取證,内容包括借款時間、金額、用途以及還款期限等,當然,如果條件允許的話,你也可以與男方充分協商,就借款以及償還達成書面一緻意見并簽字确認。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2
Q2
我朋友的繼父出車禍死了,但是繼父和他母親沒領證。當時雙方親戚打了證明、簽了字,還有幹部的證明。現在關于車禍賠償金,朋友母親有權繼承嗎?他們在一起18年了。
A2:
首先,根據你的描述,你朋友的母親和他的繼父一直沒有去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八條,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後,夫妻關系才依法确立,事實上, 你朋友的母親和他的繼父之間并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雙方不存在合法的夫妻關系 。此外,我國的婚姻登記機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民政部門,雙方親戚和當地村委會幹部顯然不具有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能和權力,其出具的證明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由于你朋友的母親和他的繼父不存在法定的婚姻關系,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你的朋友的母親不是他的繼父的繼承人。 但如果你朋友的繼父在生前留有遺囑,約定了你母親對部分或者全部遺産擁有繼承權,則應當按照遺囑内容進行遺産繼承。
綜上,雖然你母親沒有繼承權,但是,畢竟你朋友的母親和他的繼父一起生活了18年,而且雙方親戚和幹部都願意證明雙方之間的“夫妻關系”,可見,你的朋友的母親和他的繼父之間關系是得到親朋好友的認可的,此時,你的朋友可以和他的繼父的親生子女以及其他合法繼承人之間充分溝通協商,以解決你們雙方之間存在的争議。
希望以上意見對你的朋友有所幫助,并真心祝願你的朋友的母親身體健康,阖家幸福!
3
Q3
我2017年4月19日簽了離婚協議,房子歸女方所有。2019年1月7日,前夫不履行協議,把門鎖撬開和他家人一起侵占房子不走。
A3:
根據你的描述,首先,如果你們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簽署的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平等自願協商一緻的結果,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那麼,該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故你完全可以依據該離婚協議中關于房子歸女方所有的約定,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
你的前夫應當遵守該離婚協議的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該房子,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害你對房子的所有權。
如果你的前夫就财産分割問題反悔,那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中的相關規定,你的前夫應該在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或撤銷财産分割協議,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采取撬鎖和霸占房子的方式, 你前夫撬開門鎖搶占房子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你可以通過向公安機關報案或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你的前夫停止侵害,恢複原狀,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4
Q4
面試的時候公司說明隻要提前三天申請即可離職,可是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履行,以人手不夠為由拖延。請問這是否違法?公司上班時間為12個小時,這是否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最長加班時間呢?春節加班沒有三薪是否違法呢?
A4:
根據你的描述,就你關心的問題,我們從以下方面幫你分析和解答。
首先,我們假設你與公司之間簽署了書面勞動合同,且 勞動合同也約定了“隻要提前三天申請即可離職的”的相關内容 ,在你提出離職時,如果公司以人手不夠為由無故拖延離職審批或不同意離職,那麼,公司就涉嫌違法了,你可以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的方式,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公司的相關法律責任。
相反,如果勞動合同中并沒有“隻要提前三天申請即可離職的”的相關約定,且在 公司的規章制度 中也沒有相關規定,亦無其他證據加以證明,那麼,面試時你們的約定是沒有約束力的。
關于加班時間,根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每日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加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依此計算,勞動者每日的工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1小時, 你提到的“上班12小時”如果是指每日工作時間為12小時的話,單位就涉嫌違法 。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春節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應得報酬的300%計算,其他假期時間是調休放假,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應得報酬的200%計算。 如果公司沒有按照上述規定計算并發放加班工資,你可以收集整理工資單、加班審批單、考勤記錄等證據,依法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直接向勞動仲裁部們申請勞 動仲裁。
5
Q5
我起訴我樓上鄰居空調外機放在我窗台上,我在物業獲得鄰居登記的姓名、電話,法院說電話是他老婆的,讓我去查樓上戶主的基本信息,我想咨詢一下:是應該我去查樓上的基本信息,還是應該法院去查?還有,樓上把空調外機放在我卧室飄窗窗台上,這合理嗎?他是不是侵犯了我的權益?
A5:
首先,根據《民法總則》、《物權法》等法律相關規定, 建築物的飄窗屬于建築物的一部分,你對建築物的所有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未經你的允許,他人不得使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害 。
根據你的描述,你的鄰居未經你允許,将空調外機裝在你家的飄窗的窗台上,明顯侵犯了你的所有權;其次,你的鄰居将空調外機裝在你的窗台上,外機産生的噪音、暖流及排水都可能會影響你的正常生活,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綜上所述,你可以依法要求你的鄰居排除妨害、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
根據《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的規定, 起訴時,原告應當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單位、住所等基本信息,此時,人民法院一般不會主動去查詢被告的相關信息 。本案中,根據《不動産登記資料查詢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你可以委托律師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動産登記機構查詢你鄰居的房屋登記薄記載的權利主體信息,同時,你也可以委托律師到公安機關查詢你的鄰居的戶籍登記信息或暫住信息等,并以最終查詢獲得的信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後,我們也建議在你向法院起訴之前,在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你可以和你鄰居溝通協商,妥善解決雙方之間存在的争議,以建立良好和諧的鄰居關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感謝值班律師 黨波(北京)
封面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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