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廣電-映象網
明天就是周六了
但按照“五一”放假調休安排
5月8日(星期六)是工作日
#周六别忘去上班#登上熱搜
看到這個熱搜的我
聽到這個消息的網友表示:
為什麼要提醒我?
為什麼周六還要上班
身體在抗拒 。
好消息來了!
下一個假期正在路上
6日,新華社微博發布消息,
今年端午節共放假3天,
不調休!
5天小長假還沒有玩夠?别焦慮,因為下個假期6月見!
端午節3天小長假又要來了!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不少網友表示:
可以連休3天
沒!有!調!休!
最後提醒大家
本周六要上班!
根據國家放假調休安排
5月8日(星期六)需要上班
由于上班時間調整
車輛限行也有變化
鄭州市交警支隊
發布節後限行提醒:
5月7 日(周五),鄭州限行尾号5和0
5月8 日(周六),鄭州限行尾号3和8
附:鄭州5月份限行日曆
駕駛員注意,外地車牌和臨時車牌也需要遵守限行規定,懸挂新能源汽車專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車不限行,闖限行将被扣3分罰100元,一天可以處罰多次。
除了端午節,
今年還有9月份的中秋節,
還有7天的國慶長假。
不過,有網友犀利指出,9月的中秋節又要調休,中秋節等于沒放。再加上國慶調休,中秋節的那兩個周末等于沒放假還倒貼一天!
假期回來還有這件事别忘記做
根據中疾控五一放假前提醒 假期旅行歸來應自我觀察14天—— 看有無發燒、體溫、腹瀉等自我能夠感覺到的症狀 或感覺到特别疲乏,和以前一般勞累不同 如果觀察以後上述情況仍未解除、終止 這時候就需要去就醫了。
鄭州有電動車的注意
自2021年5月1日開始 《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5月1日起,鄭州市現有居住人員購買使用的、 符合國标的電動自行車均可參與免費上牌, 鄭州市在市區設置了12個上牌點; 騎行乘坐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 交警第三次查處到的将依法進行處罰!
“小電電”頭盔無處安放該咋辦?
業内人士、交警也來給你支招了!
放籃筐裡、放座位下方、買把頭盔鎖……
業内人士、交警“支招”
如今,走在鄭州的街頭,雖然天氣已經開始炎熱,但時不時就能看到随身攜帶頭盔的人從身邊路過,或去菜市場買菜、或去單位上班。市民蘇女士稱,她的電動自行車裡放不下頭盔,随便放又怕頭盔丢了,沒辦法,隻能“貼身”拿着。
那麼,頭盔如何安心的存放呢?
位于鄭州市航海路豫英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地下電動自行車市場内,某品牌電動自行車店老闆給出存放建議:
一、“綠牌”、帶腳蹬的小型電動自行車,頭盔可以放置在車子前方的籃筐裡,再給籃筐加把鎖。如果籃筐太小放不小,可以再試試下面的方法。
二、給頭盔購買一把頭盔鎖,将頭盔鎖在電動自行車車體上。但需要注意的是,頭盔鎖的價格和質量不太相同,價格也從十幾元到幾十元不等。
三、有沒有低成本的存放頭盔的方法?對于稍大些的電動自行車,其座位下方是有一處貯藏空間的,頭盔可以放在那裡。
四、如果座位下方貯藏空間太小,或者放的有雨衣、充電器等物品,空間不夠的,打開車座後,可以觀察座椅兩側各有一立柱,把頭盔安全帶挂在立柱上,然後關閉鎖上車座,這種方法可以同時存放兩個頭盔。
鄭州交警二大隊辦公室副主任李冰介紹,市民還可以配備一個儲物箱,安裝在電動車後座,用來存放頭盔。
在鄭州推出“共享頭盔”服務,你覺得咋樣? 其實,除了鄭州,不少城市早些時候已開啟了“電動自行車 頭盔”上路模式。
鄭州城管将對次幹道等違停車貼條處罰
據《關于加強市區道路機動車停放執法管理的通告》
從5月1日起,各區、開發區城管執法部門
對次幹道、支路背街違法停放的機動車輛
張貼 《違法停車提示單》,并規範攝錄信息
由公安交警大隊在規定時限内
錄入公安交管系統予以處罰
注意!注意!明天氣溫直沖35℃!
節後開工的胖友們
有沒有感受到鄭州初夏的熱情?
昨天的最高溫達到了33.6℃呢!
你以為接下來咱要面對的隻有熱҈熱҈熱҈?
别傻了,了解鄭州魔幻天氣的朋友都知道
答案不可能這麼簡單!
鄭州開啟高溫暴曬模式
雖然立夏剛過去
但最近鄭州升溫勢頭卻猛的很
未來6天裡有5天高溫都在30℃
明天的氣溫更是直沖35℃!
大家一定注意防曬,或者作好“黑化”準備!
鄭州近期具體天氣預報 ▼
最後,我們來看看假期加班工資怎麼算?
連續五天的小長假
繼續堅守崗位的“打工人”們
該怎麼計算加班工資?
到底哪天是法定休假日加班?
哪天加班算休息日加班?
加班工資又如何計算呢?
加班包含三種情形:延時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勞動節放假一天(5月1日)。因此,勞動節雖然連休五天,但是隻有5月1日當天為法定休假日,5月2日至5日均為調休。
5月1日當天加班的工資:
加班費=3倍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用人單位不能以安排補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資)
5月2日至5日加班的工資:
加班費=2倍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加班天數(用人單位可以以補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資)
映象網綜合自新華社、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客戶端、河南商報、鄭州本地寶等
責編:林瑤hnr
本文來自【河南廣電-映象網】,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發布及傳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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