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出現了一樁奇葩的交通肇事逃逸,8月20日當天,李先生開車途中,路邊突然竄出一條小狗,他當時也不知道有沒有撞上,因為趕時間,他沒停車直接就走了。後來他接到交警電話,被告知撞到了他人的寵物狗,讓他去中隊處理。直到此時,他才知道撞死了一條寵物狗。
在賠償了主人3500元之後,交警又認定他當時屬于肇事逃逸,并處以罰款2000元,并扣掉12分。李先生覺得很郁悶,賠償 罰款也就是了,但是扣分實在讓人有些難以承受。為此交警部門的解釋是:李先生開車撞死的是一條寵物犬,屬于直接造成财産損失,構成交通事故,而李師傅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擅自逃離現場,所以認定他是全責!
鑒于他未造成人員重傷或30萬元以上的财産損失,也就不構成犯罪,所以做出了罰款2000元,扣12分的處罰。
對于這樣的判罰,我們并不完全認同,對于賠付狗主的損失,這毋庸置疑,但是對于罰款2000元,扣12分的處罰,我們持保留态度,法律的尊嚴在于維護人的基本權益,不能因為随着動物保護主義的興盛,而在嚴肅的交通事故判罰中出現“人不如狗”的結果,這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索性對于李先生來說,損失的僅僅是12分和2000塊現金,而最近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們無限唏噓!
2016年1月3日淩晨,成都一男子駕駛一輛紅色轎車送妻子去機場返回途中,突然蹿出一隻小貓,男子為了躲避急打方向盤,撞上路邊護欄墜入高速公路馬溝,男子當場死亡。
車載行車記錄儀還記錄了事故發生現場,車輛撞上護欄後,隐約還聽見呻吟聲,這是男子死前發出最後的聲音。轎車嚴重變形,十分慘烈。
雖然這件事和小貓沒什麼大的關系,但是如果該男子直接開過去,小貓可能一命嗚呼了,但是他的生命不會因此終結,雖然我們也知道這樣很殘忍,很多小動物保護組織肯定會出來職責我們,但是需要理性考慮的是,一個人對于社會的貢獻和付出要比一直貓要多的多,如果說,這些組織認為碾死一直小貓而保了性命,而指責這位男子的道德,那麼我們認為這些人的道德才是出了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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