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想靠近她時,她說身體很不舒服。她承認她騙了我,直到她回來見我的前一個晚上,他們還住在一起……
早戀終于得到家人認可
和她認識時,我剛上高中,那一年,我17歲,她16歲。
我是運動員,也是班委成員,班主任眼中的紅人。她,開學一個星期後才來上學,上課要麼睡覺,要麼和同桌聊天,老師從來不拿正眼瞧她。同學眼裡的我們,就是人生中的匆匆過客,永遠不可能走到一起。
第一次月考,我發揮失常,班主任很生氣,責令我坐到最後一排,好好反省,順便把那裡的紀律抓上去。而她就坐我前邊,倒數第二排。
那天應該算是她第一次認真學習,是晚自習。我和同桌以及她的同桌三個人正一起做一道數學選擇題,百無聊賴的她在中途也加入了。那道題我堅持選A,我的同桌和她的同桌堅持選C,而她則通過抓阄選擇,剛好抓到A,四個人由此形成了兩派。同桌提議,誰輸了,下課後就去操場跑一圈,大家都說好,一言為定。喊來老師确認答案,正确答案是C。下課後,四個人一同去了操場,在兩位勝利者的監督下,我開始跑,跑了十幾米,回頭看她還站在起點,面對無邊的夜幕,她害怕。我牽起了她的手,跑完了打賭的一圈,而這一牽,就是六年。
父母和老師知道我們戀愛後堅決反對,懵懂的年齡,我們堅信我們的愛能有美好的結果,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我選擇了退學,進了一家黑窯場,好不容易才逃出來,而後,又在一家釣魚場挖了15天的土。我揣着掙來的150元錢去見了她,我們抱頭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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