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滅婚姻的因素無疑很多,不過大體而言,主要有這麼三樣:一:性格不合;二:經濟沖突;三地位差異;四:一愛失調。
性格不合常常發生在知識分子中間或者知識人與非知識人之間,經濟沖突往往發生于貧困家庭裡邊,地位差異最容易見于大小官吏和老闆們那裡,而性愛失調則極有可能是各色人等普遍面臨的一道婚姻難題。
近閱一份文摘報,讀到一則短文,大意是說,某知名調查機構做過一次範圍廣及十三省市,對象多達一萬多人的有關離婚問題的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五成以上的失敗婚姻是由于性愛不合諧所緻,而因其他因素導緻家庭破裂個案的總和反倒不及性愛失調這一緣由。
對于這樣的調查結論,很多人可能無法置信,不過,我個人卻是非常樂意認同的。原因何在?一言以蔽之,“飽暖思淫欲”而已。當然,這裡的“淫欲”絕非一個貶義概念,我指的不過是正常人的正常生理欲求而已。
着名社會學家馬斯洛曾創立過一項影響巨大的“需求原理”,他将人的基本需要分類為六個層次:1、生理2、安全、3、社會及人群的認可4、尊重5、求知6、自我價值實現。他指出,對一般人來講,這些需求由低到高排成一個階梯,在低層次的某種需求得到基本滿足部分滿足之後,自然就會産生高一級的需求,但是,隻有未被滿足的需求才會影響和促發人的行為。
對這一理論,結合婚姻運行狀況,我們或許可以說,性愛既是一種低層次的需求,又是一種高級别的欲念,更進一步,甚至還可以認為,性愛是貫穿馬斯洛全部需求層次的最為基本也最為重要的一種需求,一種靈與肉渾然一體的神聖需求。它絕對不能單獨劃歸某一需求,但又跟馬斯洛并列的欲需求息息相關,須臾不可分離。道理很簡單,性愛既關乎生理行為,又牽連精神世界。人生在世,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必須解決性愛問題,而這種解決肯定不止于生理上的解決,還必須包括以下幾大方面:
――性愛需要得到伴侶的充分理解和完全尊重,不應受到任何貶抑和慢待。
――性愛帶有求欲的動機和創造的欲理,機械的應付或例行公事絕對是性愛的克星甚至大敵。
――性愛是實現自我價值的最高表征之一,沒有完美的性愛,怎樣輝煌的人生都是有重大缺陷的。
由此看來,性愛簡單就是婚姻中的一道最為重大的課題,因此不能存有絲毫的輕思之心,怠慢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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