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級機關的統一部署下,配合其他部門,快捕快訴,加大對各類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以下就奈曼旗多發性犯罪的特點、成因做一些分析。
一、2007至2008年奈曼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基本情況
2007年奈曼院審查起訴各類刑事案件122件173人,其中交通肇事案件34件34人,盜竊案件22件28人,故意傷害案件18件22人,分别占總數的28%、18%和15%;2008年審查起訴的各種刑事案件137件195人,其中交通肇事案件27件27人,盜竊案件33件49人,故意傷害案件14件16人,分别占總件數的20%、16%和10%,通過以上數字比例可知,交通肇事案件、盜竊案件、故意傷害案件的件數和人數均占刑事案件相當大的比例。
二、三類案件呈現的特點
(一)通過對近兩年審結的61件61人交通肇事案件進行分析,具有以下特點:
1、大多數被告人屬酒後違章駕駛。由于奈曼旗屬蒙古族比較集中、民俗文化濃厚,喜好用飲酒方式表情達意,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情況比較多見,由于酒後人對行為精神控制能力明顯較飲酒前大幅度降低,這類交通肇事案件占的比重較大。
2、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農村人口駕駛員占79%,且多未受過系統培訓,不具有駕駛資質。這類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肇事司機往往過于自信,僅憑傳統式的非正規駕駛技術進入公共交通,導緻在遇到道路交通突發情況時手足無措,從而引發交通事故。
(二)通過對近兩年審結的55件77人盜竊案件進行分析,具有以下特點:
1、被告人文化水平低,基本上不具有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在77名被告人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僅有1名,約占總人數的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有40人,約占總人數的52%;具有小學文化程度的有33人,約占總人數的43%;僅上過學校和文盲的有3人,約占總人數的4%。
2、未成年人犯罪為數不少。在77名被告人中未成年人有3人,占總人數的4%。在74名成年人被告人中18周歲-35周歲的有 58人,35周歲以上的有16人。
3、男性犯罪率高,女性犯罪率小。在77名被告人中女性僅2名。男性犯罪仍居高不下,反映出男性在處理财産方面仍具有貪财之陋習。
(三)通過對近兩年審結的32件38人故意傷害案件進行分析,具有以下特點:
1、大多數被告人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态度較好,有明顯的悔罪表現,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在38名被告人中因傷害行為緻被害人重傷的有15人,占總人數的40%,大部分被告人犯罪後認罪态度很好,都能一次性或分期賠償被害人各種損失。
2、對被告人所判處的刑罰相對較低。38名被告人中隻有7人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約占總數的18 %;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有7人,約占總數的18 %;其他均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其中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行的10人,拘役的2人,管制8人,約占總數的52%。
3、具有累犯或犯罪前科的較少,多為初犯、偶犯。
三、原因分析
奈曼旗這三類刑事案件多發不是單方面造成的,它是多種因素綜合的結果,通過分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教育落後緻使公民文化素質低,法律知識欠缺。由于經濟落後好多人讀不起書上不起學,家長也存在讀書無用之落後思想觀念。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和文化教育水平的限制,公民文化水平就偏低。普法教育雖年年進行但流于形式,故人們對法律的認識都很模糊,法律知識極為貧乏。
2、群衆的業餘文化生活貧乏。随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需要有相應文化生活來消遣。由于文化生活貧乏落後,緻使人們業餘生活單調乏味,為打發時間,人們在沒事幹時經常性地聚在一起打牌、喝酒、賭博,在酒精的作用或物質利益的驅動下,人們的大腦往往易激動和失去控制,導緻因瑣事産生糾紛,釀成事端,發生打架鬥毆或臨時起意進行盜竊。
4、司法工作還不健全。少數違法犯罪案件沒能及時立案處理,對一些人起到了放縱作用,降低了司法的震懾力,使人們對法律的嚴肅性産生懷疑,甚至産生誤導。在一些人心中,打打鬧鬧并不構成犯罪,對是否構成犯罪的界限并不清楚。一些人存在認識誤區,以為隻要沒把人打傷或打死就不犯法就不構成犯罪。
四、防範對策
如何防範和減少這三類刑事案件的發生,我們不能認為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其實更是社會問題。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措施,防範和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
1、加強法律宣傳,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和樹立遇事依法解決的觀念。采取多形式的方法進行法律宣傳,如以廣播、電視等。同時充分發揮各級學校作用,将法律知識教育課列入教學計劃,增強在校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進而影響家長對法律知識的認識。學法、懂法、用法,是杜絕犯罪發生的重要手段。
2、健全司法工作,司法機關各部門要對立案偵查和審判的案件嚴肅對待,堅持懲治與教育相結合,依法正确運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當寬則寬,當嚴則嚴,力求達到刑法功效和目的,從而起到震懾和教育作用。
3、拓寬就業、緻富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積極健康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用工作和休閑娛樂充實年輕人的生活。一方面讓他們感受到生活的美好,珍惜社會的安定;另一方面穩定的工作和收入無形中起到一種約束作用。同時人們的文化精神素質提高了,亦能增強其社會競争力,找到适宜的工作,能充分發揮其社會價值,無形中減少了犯罪的發生。
4、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采取得力有效措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對未成年人進行保護和犯罪預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上同客觀環境的關系和成年人有着明顯的差異和特點。強調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保護,避免未成年人再次犯罪。要全方位的動員社會力量,多層次、多側面地開展幫教工作,幫助未成年犯罪人走上正常地人生道路,同時,還要建立相關地配套幫教制度,如跟蹤回訪制度、社區矯正制度等,真正解決好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問題。
5、加大交通肇事的法律宣傳,通過實物、圖片、短片等形式展示交通事故的危害。加大過對農村駕駛人員的培訓,建立建全機動車培訓機構,改變“一證難求”的現象 。同時交警部門應進一步加大對無證駕駛的打擊力度,把這些潛在“馬路殺手”扼殺在萌芽狀态。對酒後駕駛的司機應加大處罰力度,讓其不敢也不願在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
随着改革開放的深入,人們的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刑事案件也将不斷會出現諸多新情況、新特點。隻有整個社會都來關注多發性犯罪問題,齊抓共管,努力加強綜合治理,營造一個人人學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環境,才能使該類犯罪得到有效預防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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