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高熱選題創作#農村醫保有一個大病救助保險。就是如果患病,第一次在醫院按規定比例報銷後,還有一部分沒有報銷。比如,農村老李患病到縣醫院治療,花了10萬,其中有10000元不在報銷範圍,按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規定有90000元可以按60%報銷,報銷金額54000元,還有36000元自己支付。而這36000元還可以進行二次報銷,但很多農民朋友卻不知道。
那麼,這剩下沒報銷的費用上哪去報銷呢?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又按百分之幾報銷呢?下面從三個方面和廣大農民朋友一起讨論交流這個問題。
一、城鄉居民“大病救助”裡的“大病“究竟指什麼農村居民醫療保險中所謂的“大病救助“中的“大病“指某人一年中在醫院看病(無論什麼病,無論大病小病)治療花費總數,并不是指“癌症“之類的“大病“,也不是指某一次患病花費的金額。但很多農民朋友理解為某一次患“癌症“一類的重大疾病。
所以,大病救助保險不是按患病種類進行報銷,也不是按某一次患病花費金額進行報銷,而是按一年内看病治療總花費進行報銷。隻要費用超過一定額度,無論參保者患什麼病,都能夠按比例報銷。
二、城鄉居民“大病救助“二次報銷的範圍
首先你必須參加農村新農合保險,并繳納大病保險。
其次,二次報銷的範圍是在醫院看病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後,剩餘個人自付部分超過上年度當地居民年人均純收入部分可以二次報銷。換句話說,就是第一次正常報銷後剩餘部分減去上年度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也叫“起付金“)後,剩下的按比例進行二次報銷。
三、城鄉居民“大病救助”二次報銷的具體比例和計算方式
農村居民大病救助二次報銷的主要計算方式是“分段計算,累計支付”。就是把某人一年中每次看病治療的費用分次計算,然後加在一起報銷。
如果總花費金額減去上年度人均純收入,剩餘部分在5萬元以内按50%比例報銷,如果剩餘部分超過5萬元按60%報銷。
我們還是用具體事例說明。比如,還拿前面那個老李說明。老李一年中在醫院看病治療總花費20萬,其中有3萬不在合作醫療保險範圍内,可以報銷的是17萬,分段計算後,在醫院總共報銷了10萬,自己花了7萬,假如當地農民上年度人均純收入1萬,7萬減去1萬還剩6萬。超過6萬報銷比例是60%,那麼,二次報銷是3.6萬。也就是說,老李一年看病花費20萬,總共兩次報銷13.6萬,自己花費6.4萬,一般家庭還勉強可以承受,如果隻是一次報銷,自己需要花費10萬,一般家庭承受不了。
四、城鄉居民“大病救助“二次報銷上哪報銷?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是什麼?
大病救助二次報銷的具體部門是當地縣民政局。所需要的證件有參保者身份證或者戶口簿原件以及醫保卡。所需資料有:醫院住院費用清單、出院小結原價或者加蓋醫院公章的複印件。新農合報銷結算單。還有醫院收費發票原件或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總之,農村醫療保險大病救助二次報銷不是指某人某一次患癌症之類的重大疾病報銷,而是某人一年中看病治療總花費,在醫院第一次正常報銷後,自付部分超過當地農民人均年純收入部分按比例進行報銷。農民朋友一定要了解清楚,該報銷的一定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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