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出的問題曆來都不少,很多明星和企業都在上面踩過坑,甚至還吃到過官司。
但是這一次像郎朗、吉娜被代言甲方“戲耍”了的卻不多見。
1月6日浪莎襪業官方微博發了一封道歉信,說之前未經充分溝通,就将“不詳盡”的内容對外公開披露,引起了諸多誤會,也給郎朗、吉娜帶來不良影響,因此深表歉意。
要我說,浪莎當時發布的公告,哪是“不詳盡”,已經算是“非常詳盡了”,不單把雙方合作期限說清楚,甚至連合作費用也給公布出來了。
1月3日的合作公告裡說,浪莎内衣和郎朗、吉娜簽訂了《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期限是2023年3月1日到2025年2月28日,公告還披露,此次合作浪莎内衣需支付代言費共計為275萬元(含稅)。
但是很快,1月4日浪莎股份又發公告,“因合同相關條款發生變更”公司所屬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取消與郎朗、吉娜簽訂的《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真刺激呀,頭天合作第二天解約,妥妥的代言“一日遊”,當然,隻要人家雙方願意,這也沒啥。
不得不說,明星掙錢是真容易啊,靠出讓自己的肖像權以及進行一些些品牌宣傳,就可以拿到近300萬,怪不得這麼多明星會在代言上面栽跟頭。
為啥會有代言“一日遊”,浪莎方面說是“合同條款變更”,真實原因咱也不好說,不過有幾項數據可以看下,其中可能會包含背後的原因,比如:
1、最開始跟郎朗、吉娜簽合同的是浪莎内衣,後來發布解約公告的是其控股公司-浪莎股份,二者從屬關系,且經營範圍浪莎股份更多,下屬公司斥巨資簽明星代言,代言範圍卻不能造福公司其他業務線,這。。。
2、據浪莎股份财報,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2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0.1億元,這次找郎朗、吉娜代言費是275萬,相當于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淨利潤的27%,這個比例可是不小啊。
3、這一簽一解,社會關注度多高。
至于真實原因是啥,咱們旁人也就看個熱鬧罷了,當事人都不着急,咱們瞎湊合啥,如果真的有人簽合同如同兒戲,法律也不答應。
說回咱們這次主要聊的話題:找明星代言代言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項。
還是那句話,本人并非專業人士,如果搜集的資料有誤,歡迎專業人士批評指正。
因為找明星代言複雜點在于雙方權利義務的規定,代言流程邏輯相對簡單,因此本次就不做流程圖了,簡單以文字描述。
一、找明星代言渠道 簡言之,想要找明星代言有三個渠道:
1、直接找明星或者找明星的經紀人
找到明星或其經紀人後,直接談合作,最終都是會由明星經紀人處理,政策也将按官方報價執行,如果雙方關系不錯的話,可能會稍有優惠。
難點:你得認識并且能聯系上人家能說上話,否則人家憑啥鳥你,直接讓你聯系經紀公司或者工作室就得了。
2、聯系明星所在經紀公司或工作室
這種方式比較直接,每位明星從屬于哪個經紀公司或者工作室,這些信息都是公開的,明确自己想找誰之後,直接聯系對應的經紀公司或者工作室就好,接下來就是讨論合作細節。
難點:個人或者企業如果沒有品牌管理經驗,直接找經紀公司或工作室,中途可能産生的各種插曲會比較多,比如代言範圍、代言形式、合作費用等等,因為自己沒有運營經驗嗎,這些都難免會出一些披露,不過隻要對整體效果沒有太大影響也都還好。
3、聯系廣告、媒體運營公司
幾乎所有上規模的廣告公司,都有明星或經紀人資源,個人或者企業把自己的需求和報價預期提給廣告公司,廣告公司會推薦合适的明星,并且中間的談判、合作簽約,都會有廣告公司牽頭推進,這樣甲方其實就比較省心些,這就跟買房找房産中介差不多一個道理。
難點:廣告公司魚龍混雜,運營水平差距巨大,如果找的是個皮包公司,最終自己可能會吃大虧。
等确定好自己要走哪種方式後,後面的代言流程簡述:
二、趙明星代言的注意事項 一、藝人形象與品牌形象的契合度
企業要選擇和自身品牌形象相吻合的藝人做代言,代言人有好的口碑和形象,明星本人的個性風格與企業品牌形象相契合,對企業來說才是最有利的,有助于好的品牌形象的樹立。
二、藝人粉絲群體和企業客戶群體的契合度
每個藝人都有自己的粉絲群體,包括性别、年齡層次、文化愛好、職業等等,這跟企業的客戶群裡分類相似,隻有找雙方群體特種重疊度較高的,才能帶來更大的代言價值。
三、藝人熱度
藝人市場很殘酷啊,有時候人沒走呢茶就涼了,有時候這跟投資一樣,企業看好某個藝人的發展于是和其簽約,但後來不見得都能如願,有些明星是常青樹,有些明星卻成了“劣迹藝人”,給企業會帶來負面的影響。
企業找明星,縱然是能夠帶來一定的流量和關注度,但是做企業畢竟不是做藝人,僅靠一時的流量和關注度是不能長久的,有很多企業把自己搞的跟從藝似,拼了命的花錢請代言,代言費甚至把企業利潤擠下去了。
把這部分巨額費用花在技術研發、員工福利上不香啊,而且最有效的代言是能産生社會價值,讓老百姓在身體上或者精神上得到更多滿足,這才是鐵打的代言效果。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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