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分享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産标準化知識,增加大家對拆除工程的了解。拆除方式主要分為人工拆除、機械拆除、爆破拆除和靜力破碎拆除四種。
一、基本要求 1.拆除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方案的編制、審核、實施應滿足《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拆除工程屬于“危大工程”範疇)
2.拆除工程施工作業前,應對拟拆除物的實際狀況、周邊環境、防護措施、人員清場、施工機具及人員培訓教育情況等進行檢查确認。(确保了解周邊環境,增加作業人員對拆除方案的了解,以保證安全生産)
3.拆除工程施工應先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再拆除設備管線設施及主體結構;主體結構拆除宜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及附屬設施,再拆除承重結構。(明确拆除順序)
4.對拆除工程施工的區域,應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安全警示标志,同時應采取控制揚塵、降低噪聲、節水等措施。(設置安全防護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拆除工程作業中,應對拟拆除物的穩定狀态進行監測,發現事故隐患或發現不明物體時,應停止施工,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監測作業過程,發現安全隐患及時處理)
6.對管道或容器進行切割作業前,應檢查并确認管道或容器内無可燃氣體或爆炸性粉塵等殘留物。(對于密閉容器,切割作業前先确認容器内是否滿足切割作業條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人工拆除
1.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并應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明确拆除順序和安全注意事項)
2.人工拆除作業時,作業人員應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水平構件上嚴禁人員聚集或集中堆放物料。(明确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3.當拆除牆體時,嚴禁采用底部擱掘或推倒的方法。(明确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4.建築欄杆、樓梯等構件的拆除應配合整體拆除進度,不得先行一次性拆除。(明确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5.框架結構應按樓闆、次梁、主梁、結構柱的順序依次進行;建築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後,再進行拆除。(明确拆除順序)
三、機械拆除
1.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并應分段進行;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再拆除承重結構。(明确拆除順序)
2.采用機械拆除建築時,機械設備前段工作裝置的作業高度應超過拟拆除物的高度。(明确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3.當機械拆除需人工配合時,人員與機械不得在同一作業面上同時作業。(明确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四、爆破拆除
1.采用爆破拆除的預拆除施工,不得影響建築結構的安全和穩定。預拆除作業應在裝藥前全部完成,嚴禁預拆除與裝藥交叉作業。(明确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2.當采用爆破拆除時,爆破震動、空氣沖擊波、個别飛散物等有害效應的安全允許标準,應按現行國家标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執行。
3.對高大建築物、構築物的爆破拆除設計,應控制倒塌的觸落地震動及爆破後座、滾動、觸地飛濺、前沖等危害,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爆破拆除應設置符合設計要求的安全警戒範圍。(應采取安全保證措施)
五、靜力破碎拆除 1.建築物、構築物的整體拆除或承重構件拆除,均不得采用靜力破碎的方法。
2.孔内注入破碎劑後,作業人員應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注孔區域行走或停留。(明确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3.施工人員必須佩戴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作業人員應正确佩戴勞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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