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賃物的名稱。租賃合同首先要将租賃的房屋主體明确清楚,這是雙方責任與義務的核心部分。
2、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租賃物品的數量是必要條款,必須明确數量和質量,承租人才能妥善保管租賃物。
3、租賃物的用途。房屋是用來商用還是居住都要明确清楚,這對租賃雙方承擔的法律責任作用重大。
4、租賃期限。房屋的租賃期限需要簽訂明白,需要在合同上以書面的形式附在上邊,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支付的方式以及房租是否需要押一個月的,并且一次性繳納幾個月的房租都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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