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雇請,砍伐木材,賺點辛苦錢,不料卻不小心,讓倒地的樹砸死了一起做事的人,會昌老漢因過失緻人死亡罪獲刑!
近日,該起案件在會昌法院審理。
案件事實
2019年10月下旬,李某雇請被告人劉某、被害人曾某、賴某三人砍伐位于會昌縣珠蘭鄉某村的木材,并約定工資200元/m³。
2019年10月26日13時許,被告人劉某、被害人曾某、賴某來到目的地,準備砍伐山上的木材,李某則在山下。被告人劉某用油鋸鋸一棵松樹,該松樹倒地時砸中正在附近一起做事的被害人曾某。随後被告人劉某、賴某将曾某擡到山下,李某駕駛小車将曾某送至會昌縣人民醫院搶救。當晚8時許,曾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曾某為鈍性外力緻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案發後,被告人劉某向被害人家屬賠償了168000元,李某向被害人家屬賠償了53600元。
法院認為
庭審照片
被告人劉某在砍伐樹木時因疏忽大意導緻砍伐的樹木倒地時砸中被害人曾某,緻使被害人曾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緻人死亡罪。被告人劉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系坦白,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某在被害人曾某被砸倒地後積極搶救,事後賠償了被害人家屬部分損失,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某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予以從寬處理。
判決結果
被告人劉某犯過失緻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來源:會昌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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