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生活變得不幸,如果出現家暴,或者有一方出軌,或者其他導緻夫妻感情破裂,婚姻無法繼續的情況,雙方均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符合條件者,均可離婚。下面北京銀雷離婚律師告訴大家,離婚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一、離婚會遇到的兩種情況:
1、若夫妻滿足離婚登記條件,且雙方能就子女撫養、離婚等事項協商一緻,即可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即可親自領取離婚證。
2、若無法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案件的,應該調解,調解無效,确認雙方感情破裂的,應當判決離婚。
二、離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并達成一緻的協議。
3、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
4、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内,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确實是自願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财産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緻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以上就是北京銀雷離婚律師整理的關于離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有其他地方不清楚,可以及時咨詢律師尋求幫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