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票遺失的法律規定:
1、一般納稅人丢失防僞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丢失前已通過防僞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丢失發票的存根聯複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丢失防僞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2、一般納稅人發生丢失防僞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必須及時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對其報告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