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危險辨識、後果分析和風險評價後,編制小組需要确定在緊急情況下應該采取什麼樣的行動最合适, 從報警定級到如何實施應急行動或疏散程序。
2、正确實施應急預案必須要明确職責,特别是什麼時候由誰來指揮。為了簡便,編制小組可根據企業正常生産管理系統職位來分配緊急時的任務。這樣會減少培訓以保證緊急時正确指揮。
3、決策和權威更容易被企業人員所接受,因為他們平時就是這樣工作。這種被确認的領導權會增加自信,減少混亂。
4、編制小組應該認真審查領導的能力和在休假時的指揮系統,要保證負責人員,經過良好培訓,能夠在更高級指揮人員到來前應對局勢。代理人員應該在主要領導休假或生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在時代替執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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