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須的。
現在考駕駛證不再需要暫住證、居住證這一類證了。201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規中第十九條寫得很清楚的,考駕駛證隻需要提交身份證和身體條件的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139号
《公安部關于修改的決定》已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按照下列規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一)在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二)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第十九條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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