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破産清算内容有:代理或協助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産,協助債權人或債務人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和解與整頓。
[法律依據]
《破産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産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債務人被宣告破産後,債務人稱為破産人,債務人财産稱為破産财産,人民法院受理破産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産債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