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又稱承租方,是指租賃合同中使用租賃财産并按約向對方支付租金的當事人。
注冊公司房屋租賃合同以公司名義簽訂,承租人填法定代表人作為代理人簽章。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三條規定,發起人以設立中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公司成立後合同相對人請求公司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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