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網絡造謠诽謗罪的認定标準:
利用信息網絡诽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诽謗信息實際被點擊、浏覽次數達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诽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絡诽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诽謗信息實際被點擊、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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