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最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後,因注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并注意在書法作品中發揮這一作用,使書、印合璧的藝術得以形成。書、印相映成趣,不但使書法作品增色,活躍氣氛,起到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調整重心,補救布局上的不足,對作品起到穩定平衡的作用。在書法作品上署名蓋章,以示鄭重,可防止僞造;蓋上富有雅趣、寓意的閑章,還可寄托書者的抱負和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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