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有:
1、合同雙方當事人,包括買賣雙方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标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
4、交房期限;
5、權利擔保;
6、違約責任;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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