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市的相關房地産條例通知的規定,目前中山市是還在實施房屋限購政策的,中山市發布住房限購政策是在2017年,為了落實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審查還有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市内相關部門已經是出台了房屋的限購、限價、信貸的政策。而屬于中山市戶籍居民家庭并且已經擁有三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是不能再購買新的商品住房;而非中山市居民家庭隻需要滿足相關條件的是允許購買一套商品住房的,無法提供相關社保、個人收入等資料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則不能購買商品住房。
法律依據
《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山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對擁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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