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認籌交的款可以退,前提條件是購房者在房子開盤後并沒有選擇到心儀的住房,繼而就不能展開後續的解籌流程,就可以按照原來售樓處銷售人員對購房者告知的購房不成功後如何退還資金的具體情況來處理,在支付認籌金之前,房屋買賣雙方也會就定金、認籌金等資金退還情形進行約定。“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通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流程按照購房者交誠意金,開發商給收據(協議),進行排号(給購房者一個數字号碼牌)。等候開盤,斷定選房辦法(通常按照搖号或依照排号次序)來進行,因為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其實對比未繳納認籌金的購房者來說,是獲得了房屋的優先購買權,并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所以此時的認籌金不能夠進行退,因為已經享受了“優先購房”的優惠政策。但是沒有選房“解籌”,也就沒有享受到原本的購房優惠條件,是可以選擇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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