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馳名商标被國外搶注可以向注冊人提出異議或宣告無效。對于侵犯我國企業商标權的行為,應當積極的依據馳名商标、在先權利、不正當競争等一系列行為來實現商标權利救濟。申請商标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标。
【法律依據】
《商标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标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