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并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诽謗朝政。秦始皇采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民間醫藥蔔筮種樹之書以及不屬于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修長城,修馳道,修阿房宮,派蒙恬發兵三十萬征匈奴,派任嚣、趙陀等發兵五十萬征南越,沙丘趙高協李斯政變,趙高指鹿為馬,陳涉起義,項羽巨鹿之戰徹底打垮秦國主力,秦王子嬰計殺趙高,劉邦攻入鹹陽秦亡等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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