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複婚,應通過辦理恢複結婚登記手續重新恢複夫妻關系。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複婚申請按照婚姻登記的程序辦理。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複婚申請進行審查,注銷其離婚證,發給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之日起,重新确立夫妻關系。
3、但是,如果之前你們沒有理清财産關系而離婚,不管誰手裡财産多或少,現在如果複婚,都屬于婚前财産,且受再次離婚财産保護的。孩子在複婚後,就共同撫養了,不再執行之前的單方面撫養。
4、手續證明: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5、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複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6、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複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複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複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複夫妻關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