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員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因此是無法享受工傷待遇的。
【法律依據】
根據《關于審理勞動争議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争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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