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僅是量刑的标準,跟賠償是沒關系的,人身損害的賠償的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
如果經鑒定構成傷殘的還要支付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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