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有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三種責任可以同時追究,也可單獨追究。 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在承辦業務的過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條款,或者未能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或出于故意未按專業标準出具合格報告,緻使審計報告使用者遭受損失,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注冊會計師或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注冊會計師過錯歸責原則 1.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沒有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與造成損害原因有關的人也應承擔民事責任。 2.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兩者的主要區别在于舉證責任的不同:在一般的過錯原則下,舉證責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過錯推定原則下,舉證責任倒置給被告,若被告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被法律推定其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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