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部門與人資部門缺乏統一“人才标準”
大部分企業在招聘時缺失統一明确的用人标準,在崗位内容制定上存在交叉重複的現象。
2、企業缺失人才發展規劃
人力資源部門絕大多數都在擔任“補牆縫”的職責,哪個部門人力有“缺口”就想辦法補上,他們幾乎沒有時間認真考慮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如何建設,也忽略了制定企業長遠用人規劃的重要性。
3、招聘缺乏科學的人才測評技術輔助
很多企業依舊沿襲老一套的招聘方法,這種傳統的招聘方式往往以“外在能力”取人,而忽略了發現人才的内在能力及潛力水平,造成人崗匹配的成功率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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