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側重于具體對象或産生實物的活動,動作性較強,“做”連接的都是能在實際生活中感知到的具體事物;“作”多用于抽象對象或不産生實物的活動,動作性較弱。
2、從感情色彩上看,“做”所連接的多數都是中性事物,無所謂好壞;“作”所連接的事物多數是貶義的,如作惡、作弊、作假等。
3、“做”是一個全動詞,即能獨立地作為一個動詞,在運用中體現完整的動作意思;“作”是半動詞,它往往跟别的動同連起來使用,才能表達一個完整的動作意思,如叫作、制作、作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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