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利用意見?體育場地設施是群衆參與體育活動的重要載體和物質基礎,是建設體育強國和構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内容體育法修訂過程中,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聚焦群衆“健身去哪兒”難題,優化頂層設計,從用地、規劃、投資、建設、使用等多角度、全流程規範體育場地設施的建設與使用,為未來體育場地設施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助于加強群衆身邊的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有望從根本上解決群衆“健身去哪兒”難題,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利用意見?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體育場地設施是群衆參與體育活動的重要載體和物質基礎,是建設體育強國和構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内容。體育法修訂過程中,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聚焦群衆“健身去哪兒”難題,優化頂層設計,從用地、規劃、投資、建設、使用等多角度、全流程規範體育場地設施的建設與使用,為未來體育場地設施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助于加強群衆身邊的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有望從根本上解決群衆“健身去哪兒”難題。
一是法治保障更為全面。新修訂的體育法圍繞解決群衆“健身去哪兒”難題,新增10餘條相關條款,涉及體育場地設施用地、社區體育場地建設、社會力量投資、對外開放、運行管理等方面,重點解決體育場地設施發展過程中用地不足、供給主體單一、社區配建困難、法律責任缺失等問題。修訂後的體育法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及其建設用地”,不僅針對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并将其建設用地一并納入保護,擴大了保護範圍。修訂後的體育法将體育場地設施發展的用地、規劃、設計、配置、使用、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納入法治軌道,使體育場地設施發展全流程有法可依,為未來體育場地設施發展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二是政策措施更加完善。新修訂的體育法積極吸收各地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的成功經驗與政策創新,将部分有益經驗上升為法律。如國家鼓勵充分、合理利用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等閑置資源建設用于公民日常健身的體育場地設施,這為未來各地尤其是社會力量利用舊廠房等閑置資源建設體育場地設施提供了具體的法律遵循。修訂後的體育法提出“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規劃設計和竣工驗收,應當征求本級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意見。新建、改建、擴建居住社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同步規劃、設計、建設用于居民日常健身的配套體育場地設施”。這些政策措施完善具體,既明确了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又強化了政府體育行政部門的責任,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三是法律責任更為嚴格。修訂後的體育法加大了對于公共體育設施的保護力度,相關法律責任由過去的一條增加為兩條,明确了違反體育法的相關行為,規定了侵占、破壞或未經批準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的法律責任,且加重了對于違法主體的處罰力度。對于侵占、破壞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舊法隻能責令違法主體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修訂後的體育法可以并處實際損失五倍以下的罰款,處罰力度更大。而且,對于未經批準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舊法并未明确相應的法律責任,修訂後的體育法明确提出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管理單位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嚴格的法律責任将更好地發揮體育法的規範作用,确保公共體育場地設施主要用于體育活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華中師範大學 陳元欣)
文字來源:中國體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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