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增值稅是通過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兩方鎖定的,通常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但有一些特殊情況不能抵扣,都有哪些情況呢?,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如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增值稅是通過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兩方鎖定的,通常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但有一些特殊情況不能抵扣,都有哪些情況呢?
我們都知道增值稅的計算是通過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完成的,今天要給大家分享的内容是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有哪些?
第一大類是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産和不動産。
第二大類是非正常損失,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相關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産品、産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産)、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産、不動産在建工程,以及它們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丢失、黴爛變質等,我們可以發現這些都是主觀原因造成的,為了稅收的公平性,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三類是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這些服務主要的接受對象是個人。
第四類是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而支付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
那麼問題又來了,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産發生非正常損失或改變用途,應該如何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呢?
答案: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 待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産淨值率
不動産淨值率=(不動産淨值/不動産原值)*100%
關于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大緻分為以上七種,大家務必要牢記,因為真的很重要。
發布于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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