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假期間合同到期是不會自動續簽的,但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應延續勞動合同到醫療期滿或女職工“三期”屆滿為止。
【法律依據】
根據《關于<勞動法>若幹條文的說明》第二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女工在孕期、産期、哺乳期内的,勞動合同到期,應延續勞動合同到醫療期滿或女職工“三期”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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