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逸
上周去相親市場,專門整理了一些離婚帶孩子的女人的資料。
我挑出了一些年薪20萬以上的女性資料,之後詢問了身邊幾個年薪低于20萬的單身男性。
這些男性的普遍年齡在33歲以上。
男,銷售,年薪10萬,34歲。
“我不會娶離婚帶孩子的,有錢也不娶她。我又不是小白臉,頭婚娶了離婚帶孩子,臉還往哪裡擱。我父母都沒法出門了。
我窮,但是有志氣,絕不替别人養孩子。
我沒錢那就一直不結婚。等什麼時候有錢了再結婚。就算是大齡剩男,就算單身一輩子,也不娶離婚帶孩子的,丢人。她年薪20萬也不娶。”
我再三問了他,不願意的原因,他說:“沒有其他原因,就是不想替别人養孩子,不想丢人。”
男,普通設計師,年薪15萬,36歲。
“離婚帶孩子肯定心裡有點抵觸,但是要是年薪20萬的話,可以考慮。”
我問他為什麼。
他的回答如下:“她年薪20萬的話,應該很優秀的。雖然有一個孩子的,但是肯定自己養得起孩子。不用我操心。既然孩子不用我操心,就主要看這個人。如果這個人挺好的,就可以考慮。當然這隻是我的想法,娶離婚帶孩子的,其實,最難的不是我們這關,是父母這關。誰的父母都不願意自己兒子頭婚就娶一個二婚的。他們更傾向于娶一個頭婚的,哪怕不怎麼掙錢,也不漂亮。隻要是頭婚的就行。”
如果父母堅持不願意,但是對方很好,你會堅持自己的選擇嗎?
“會堅持自己的想法。畢竟是我要跟她過一輩子,不是父母。隻要女人足夠好,離婚帶孩子也沒什麼可介意的。”
男,工人,年薪6萬,37歲。
“會娶。但是人家指定看不上我。我年薪太低了。我們農村這種情況的,工作也不好,家境也不好,能娶一個二婚帶孩子就挺好的了。
要是人家能看上我,我指定會對人家特别好。我們村裡跟我一樣情況的男人,大多都是娶了二婚帶孩子的,女人不掙錢還不孝敬公婆。但是現在農村女孩子太少了,能娶了離婚帶孩子的,隻要能過,都供着她們。
年薪20萬,我都不敢想。這樣的姑娘應該找個更好的,至少跟自己年薪差不多的。”
個人觀點:
離婚帶孩子,是一個實情,但不該成為女人再婚的一個減分項。婚姻更該看重的是,兩個人在一起是否能好好過。
這樣的現實,同樣也給離婚帶孩子的女人提了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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