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蓋等十一位好漢在山寨坐定,不久,他們又把白勝從濟州大牢救了出來,這樣共有十二條好漢。從此,水泊梁山氣象一新,聲威大振。
一日,晁蓋對吳用說:“當日在晁家莊被官府追捕,全靠宋押司、朱都頭等仗義救援,才有今天,此恩不可不報。”吳用點頭稱是。于是,吳用派遣劉唐下山,向宋江等人報信謝恩。沒想到劉唐這一去,卻給宋江惹來了場官司,幾遭殺身大禍。
原來,宋江新近娶了一個小妾,姓閻,叫婆惜。那婆惜原是東京人,跟着父母閻公、閻婆來山東投親,親戚沒找到,就流落到了郓城。不久,閻公染病死了。宋江見母女倆無依無靠,就出資買了一口棺材,葬了閻公,又拿出銀兩接濟她倆生活。閻婆見宋江出手大方,身邊又沒妻室,就串通媒婆,撮合成這頭親事。宋江買了一所樓房,安頓了婆惜娘兒倆。可婆惜生性十分風流,又正當妙齡,對宋江沒有什麼感情。宋江又素來不好女色,再加上整天忙于公務,隔三差五才去婆惜那兒一次。
一天,宋江帶了同僚張文遠去婆惜那兒喝酒。那張文遠外号“小張三”,長得風流俊俏,吹拉彈唱,樣樣都會。飲酒間,婆惜不斷地朝張文遠抛媚眼。張文遠是個浪子,婆惜的意思怎麼會不懂?此後,他便假托尋宋江,常去走動。時間久了,消息傳到宋江耳朵裡。宋江雖然不高興,卻也并不十分在意,心想:那婆惜本來就對我無意,又不是明媒正娶,以後不理睬她就是了。
宋江不去閻家,婆惜求之不得,正好日日與張文遠厮混。老娘閻婆卻不樂意了,所謂“小娘愛俏,老娘愛鈔”,那張文遠人雖然俊俏,卻沒有錢。所以,閻婆不斷地去找宋江,希望宋江能與婆惜言歸于好。宋江隻是躲着她,不肯再去壁這場混水。
當日,劉唐找到宋江,兩人上酒店飲酒。劉唐拿出晁蓋的書信和一百兩黃金,再三拜謝宋江的救命之恩。宋江痛恨貪官,但對晁蓋等人上梁山反朝廷,卻不太贊同。所以,他隻收下晁蓋的書信,看了看,放在腰間的公文袋裡;至于那一百兩黃金,隻是禮節性地取了一條,約莫二三兩重,其餘的,說什麼也不肯拿。劉唐是個爽快的人,見宋江不肯拿,也就算了。
送走劉唐,宋江回自己住處。這時,天色已晚,宋江邊走邊想晁蓋的事,忽聽得後面有人叫他,回頭一看,正是閻婆。他想躲已經來不及,隻好硬着頭皮跟她打招呼。閻婆要宋江上她家去,宋江推說公事忙,不肯去。閻婆便絮絮叨叨地說什麼有人造謠,破壞宋江和她女兒的關系,她女兒盼宋江盼得望眼欲穿等等。宋江知道她滿嘴鬼話,哪裡會信,隻是在大街上被她纏着不好看,隻好勉強答應去走一遭。
到了閣家,那婆惜一心戀着張三,聽說宋江來了,心裡不樂意,便躲在房裡不出來。閻婆怕宋江生氣,賠着笑說:“那賤人天天盼押司,氣苦了,押司千萬讓她一點。”一邊說,一邊拉宋江上樓。到了樓上,婆惜側身朝牆躺着,對宋江不理不睬。閻婆好說歹說,總算把婆惜從床上拉起來,陪宋江喝了兩杯酒。宋江坐着沒趣,想走又有閻婆攔着,走不了,隻好一杯接一杯地喝悶酒,不覺有點兒醉了。閻婆安排宋江上床,自己下樓安息。
約莫三更左右,宋江酒醒,看看婆惜,依舊臉朝牆和衣躺着,半點溫存都沒有,心頭更氣。勉強挨到五更,他便起床,擦把臉走了。
走到街上,宋江遇見賣湯的王老頭,要了一碗湯喝。喝完湯,他突然記起當初曾經許諾施舍王老頭一具壽材,一直忘了給他,心想,昨天收了晁蓋的一條金子,正好送給王老頭,讓他做壽材錢。想到這裡,他便順手到腰間去摸公文袋,不料,那公文袋卻不在身上。原來,剛才出來得匆忙,把腰帶連同随身攜帶的公文袋、解衣刀等都忘在婆惜的床上了。宋江這一驚非同小可,幾兩金子是小事,若是晁蓋的書信落到那婆娘手裡,可不得了!因此,宋江急忙返回閻家,去找公文袋。
再說那婆惜聽得宋江出門,這才起床脫去外衣,整理床鋪,忽然發現床欄上有宋江的腰帶、解衣刀和公文袋。她打開公文袋,朝桌子上一抖,從裡面掉出一條約二三兩重的黃金和一封書信。婆惜平時愛看唱本,識幾個字,看了書信,不覺大喜,心想:宋江呀宋江,我正要和張三做個長久夫妻,隻多了你這厮。這下可好,撞在了老娘手裡,看老娘慢慢消遣你!正在得意,聽得宋江回來,她慌忙把腰帶、解衣刀和公文袋卷做一團,重新鑽入被窩裝睡。
宋江回到房裡,看見放在床欄上的公文袋不見了,知道是婆惜拿了。沒辦法,他隻好賠笑臉,要婆惜把公文袋還他。起初,婆惜裝糊塗,說沒見過他的公文袋。宋江急了,說道:“你昨晚不曾脫衣服,現在你衣服也脫了,床也整理過了,不是你拿,還會有誰來拿?”
婆惜被宋江說破,索性不再抵賴,拉下了臉,嚷道:“老娘拿是拿了,就是不還你!有膽量的,叫官府來把我當賊抓了!”宋江聽得“賊”字,心裡發慌,忙壓低聲道:“小聲些,不要亂叫。好歹我平時沒少照應你們娘兒倆,就把這公文袋還我吧,我要辦事。”婆惜隻是不允。宋江怕事情鬧大,隻得耐着性子求情。最後,婆惜提出三個條件:“第一,把我的典身文書還我,再寫一張字據,任我改嫁張三。”宋江馬上點頭道:“這個容易。第二件事呢?”婆惜說:“我頭上戴的、身上穿的以及屋子裡的家具都是你買的,也立一張字據,歸我所有。”宋江心想,這婦人好貪心,什麼都要,好在自己也不在乎這些錢,便說:“這個也好辦。再說第三件。”婆惜見宋江答應得爽快,認定他心虛害怕,越發得意了,說道:“第三件也不難,梁山泊晁蓋送你的一百兩金子快拿來給我,我便饒了你這場天字第一号官司。”
宋江聽她提起那一百兩金子,不覺犯難,劉唐給他時,他隻拿了一條,其餘的都退了回去,現在怎麼拿得出來?婆惜卻不信,說道:“常言道‘公人見錢,如蒼蠅見血’,到了手的金子還會不要?老娘可不是三歲小孩。”宋江分辯道:“你知道我是老實人,不會說謊。你若不信,限我三天,我把家産變賣了,湊滿一百兩黃金給你。”婆惜冷笑一聲,說道:“你真聰明,把老娘當小孩子耍!我今天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你一百兩金子不拿出來,休想讓我還你公文袋!”宋江說:“我真的沒有拿這金子。”婆惜威脅他道:“明天到了公堂上,你也說不曾拿過這金子?”宋江見她絲毫不念舊情,心中已經充滿了憤怒,再聽她提起“公堂”兩字,哪裡還按捺得住?瞪着眼說道:“你到底還不還?”婆惜耍潑道:“不還,一百個不還!你要這公文袋,到縣衙門去拿!”宋江動手去搶,掙紮中,從婆惜的被子裡掉出那把解衣刀。宋江把刀拿在手裡,婆惜見狀,大聲喊道:“救命啊,宋江殺人啦!”宋江已經窩了一肚子火,被她這麼一叫,真的勾起了殺人的念頭。沒等她叫出第二聲來,宋江手起刀落,結果了她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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