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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丢失監控調閱申請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07 16:20:10

東西丢失監控調閱申請?随着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快節奏的生活讓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網上購物,隻要輕輕點一下鼠标,足不出戶就能買到心儀的商品然而,收件人不可能随時等着接收快遞,不少小區的門衛室、小區門口的商店等成了快遞代收點,有些代收點甚至按包裹數量向消費者收取保管費那麼,如果這些包裹在代收點出現破損、丢失等問題,該由誰來擔責呢?,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東西丢失監控調閱申請?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東西丢失監控調閱申請(昌吉各小區商店)1

東西丢失監控調閱申請

随着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快節奏的生活讓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網上購物,隻要輕輕點一下鼠标,足不出戶就能買到心儀的商品。然而,收件人不可能随時等着接收快遞,不少小區的門衛室、小區門口的商店等成了快遞代收點,有些代收點甚至按包裹數量向消費者收取保管費。那麼,如果這些包裹在代收點出現破損、丢失等問題,該由誰來擔責呢?

【基本案情】

州府市民小萌(化名)是個上班族,同時也是網購達人,因為工作繁忙,小萌就将自己的單位地址作為快遞的接收地址,而單位的大廳則成了她的快遞代收點。

12月2日下午16時許,小萌接到快遞員電話通知,她有一個快遞送達,因為正在掃雪,小萌就請快遞員将她的包裹放在了單位一樓大廳。掃完雪,她本想把包裹拿上樓,但是因為手上拿着工具不方便于是作罷。當日下午18時許,小萌又接到另一位快遞員的電話,得知她又有一個快遞送達,于是請快遞員将這個包裹也放在單位一樓大廳,想下班一起取走。

讓小萌沒想到的是,下班後,她到單位大廳取包裹時,卻發現兩個包裹都不見了,大廳保安王林(化名)對此一無所知。

“這不是我第一次在單位大廳丢失包裹,上次我丢了價值500元的化妝品,這次丢失的兩個包裹價值1000餘元,在代收點丢失了包裹,該由誰來擔責呢?”小萌詢問。

無獨有偶,州府市民張婷(化名)也曾在代收點丢失過包裹。張婷告訴記者,因為她所居住小區的業主經常要求将快遞寄放在小區門口某商店,商店老闆劉強(化名)于是開始收取包裹保管費,每件包裹收取10元。有一次,她讓快遞員将包裹寄放在某商店,并向劉強支付10元保管費,可是去取時,包裹卻不見了,劉強稱不知情,且拒不賠償。“既然他收了我的錢,就有義務幫我保管好,現在包裹丢失了,這個責任是不是由他來擔?”張婷詢問。

【律師說法】

記者就小萌和張婷所提出的問題,采訪了新疆新藍天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淼。馬淼解釋,根據《合同法》規定,快遞公司在接到快遞單後,便承擔着将快遞物品安全送達收件人手中的義務,如果因快遞公司工作人員随便放置快遞物品而造成丢失或損壞,應由快遞公司承擔相應責任。本案中,小萌和張婷同意快遞員将包裹放在單位大廳、小區門口的商店,所以快遞公司沒有責任。

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将包裹放在小區或單位門衛處,如代收人員沒有簽收包裹,發生丢失,則代收人與收件人沒有形成保管合同關系,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合同法》中“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如果保安王林簽收了小萌的包裹并無償管理,而包裹丢失,則隻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就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快遞公司、收件人及第三方(小區商店、門衛室等)在達成一緻後,收件人同意并認可将快遞有償指定存放在第三方,那麼第三方在快遞代收及保存期間,就有保管好包裹不遺失、損壞的責任,如果發生遺失或損壞,則需要第三方按照貨物價值進行協商賠償。本案中,商店老闆劉強需要和張婷按照貨物價值協商賠償。

【相關提醒】

馬淼建議,第三方代收快遞,最好與收件人有約在先,明确約定委托代理事項及風險程度,這樣雙方的權利義務也就明确了。應盡量由本人簽收快遞,尤其是貴重物品,如果不方便簽收,可以讓快遞員改天送達,如果确實需要請人代收,最好達成口頭或書面協議,以防止出現問題時難以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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