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為切實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司法權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若幹規定》相關規定,南丹縣人民法院将下列人員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予以公布,希望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如有發現失信被執行人财産線索的,請向南丹縣人民法院舉報,舉報電話:0778-7271594。
南丹縣人民法院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022年第三批)
餘樂安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月裡鎮上稿村下稿屯二隊,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82****0592。執行标的:16萬元。
周保林
周保林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城關鎮民行中路169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53****0057。執行标的:10萬元。
莫緒業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月裡鎮播鬧村下播屯16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92****0616。執行标的:5萬元。
岑榮歲
黃啟洲
女,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月裡鎮播鬧村下播屯16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93****0581。與莫緒業系夫妻關系。執行标的:5萬元。
李明燦
黃啟洲
男,住廣西南甯市西鄉塘區南鐵三區9棟,公民身份号:4501041974****005X。執行标的:18萬元。
張潤昕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芒場鎮老甲街21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94****0419。執行标的:10萬元
陳月星
黃啟洲
男,住廣東省雲浮市雲安區石城鎮高龍村委石仔圍村,原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城關鎮民行南路環境衛生管理站旁,公民身份号碼:4453231987****121X。執行标的:1.2萬元。
唐毓凡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城關鎮教育路156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74****0032。執行标的:9.37萬元。
覃麟茜
覃麟茜
黃啟洲
女,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城關鎮吉朗二期六棟三單元,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72****0487。執行标的:6萬元。
黃海敏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車河鎮車河選礦廠03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301990****1137,執行标的:41.24萬元。
吳瞻
黃啟洲
女,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城關鎮藍山雅築,公民身份号碼:4522271974****0025。執行标的:1.6萬元。
龍緒光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城關鎮火幕村更打屯,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78****0011。執行标的:5000元。
莫華成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六寨鎮六寨街128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88****047X。執行标的:2.4萬元。
鄭世堯
黃啟洲
男,住廣西賀州市八步區桂嶺鎮大慶村八組,公民身份号碼:4524021990****1317。執行标的:2.6萬元。
餘子浩
黃啟洲
男,住廣西南甯市桃源路,公民身份号碼:4525281979****4879。執行标的:23.4萬元。
韋隆勝
黃啟洲
男,住貴州省獨山縣百泉鎮百泉湖村甲等組,公民身份号碼:5227261962****0612。執行标的:6萬元。
閉開明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月裡鎮上稿村七裡沖屯26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80****0594。執行标的:9.8萬元。
閉玉平
黃啟洲
女,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月裡鎮上稿村下稿屯二隊1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84****0581。執行标的:9.8萬元。
姚禮宇
黃啟洲
男,住廣東省廉江市車闆鎮南垌村14号,公民身份号碼:4408811981****4435。執行标的:4.8萬元。
杜福軍
黃啟洲
男,住南甯市興甯區三塘鎮嘉和城小區50棟,公民身份号碼:4525281967****3273。執行标的:6.6萬元。
陸宏州
黃啟洲
男,住廣西河池市南丹縣芒場鎮拉麻村21隊19号。公民身份号碼:4527251988****041X,執行标的:7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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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鍊接
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将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轉移财産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财産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來源:河池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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