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價值近三萬元的餐飲設備,通過物流托運送到收貨人手中時發現已損壞,貨物已經面目全非。而德邦物流在貨物已保價的情況下,仍舊拒絕作出消費者滿意的賠償。”日前,長江雲用戶朱先生緻電長江雲報料熱線027-87122222,反映自己的遭遇。
朱先生介紹,這台經托運的機器是自己在去年花29000元購入的。今年1月24日,朱先生委托武漢德邦物流武昌區五金機電市場營業廳,将機器托運給廣西的客戶。在發貨前,朱先生留存了機器當時狀态的照片和視頻并發給了廣西的收貨方,并按30000元的保價金額投保,額外向快遞公司交納了168元保價費用。朱先生說,購買保價服務時德邦方并未展示保價相關的合約,相關電子頁面也沒有展示合約的入口,他自始至終不清楚德邦物流保價的範圍和細則。
直到這台機器被廣西的收貨方開箱驗貨,發現機器已經是損壞狀态,并給朱先生發來了開箱視頻,朱先生則立即向德邦物流提出申訴。
左為貨物寄出前照片及保價單據,右為收到貨後貨物狀态(朱先生提供)
據朱先生說,德邦物流一開始提出賠償朱先生3000元讓朱先生自行修理機器,朱先生則認為自己已經交錢參與了保價,且額度也在正常範圍内,現在貨物出了問題,商家不應該隻作出這一點賠付,讓他承擔大部分損失和貨物來回的運費。
後來,經過協商,德邦物流方的賠付金額提高到了5800元,這個方案仍然沒有得到朱先生的認可。據朱先生了解,此機器返廠維修至少需要花費維修金10000元,朱先生認為賠償金太低,扣除來回運費成本後不足以維修損壞的機器。
同時,朱先生也對德邦物流關于貨物保價後的理賠标準産生疑問,認為其兩次賠付的金額都毫無依據,并未找有關專家評估定損。他介紹,德邦物流對于此事的理賠處理也停滞在了今年二月,至今未有新的處理進度。
朱先生與德邦對接人員的聊天記錄截圖(朱先生提供)
朱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維權過程中,他還遭遇到了一些推诿和冷落,以至于八個月過去了,這個糾紛都沒有得到解決處理。
随後,湖北廣電融媒體記者就此事聯系了武漢德邦物流武昌區五金機電市場營業廳,營業廳的工作人員表示,他認為朱先生的訴求這麼久沒有得到解決,是因為朱先生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因為物品沒有丢失,有損壞,物流方隻需要賠償部分損失,并且說按慣例隻有丢失的貨物才有可能會對客戶進行全額賠償。同時介紹他們隻是營業部,隻能提供運營業務,理賠還需要另外聯系德邦的理賠部門進行處理,随後工作人員給了記者一個德邦物流理賠部門的電話号碼。
記者旋即撥打了此号碼,德邦理賠部門的工作人員查詢單号後說,相關申訴在今年二月已經處理,德邦在當時給出了5800元的賠付标準,因為客戶不認可,這個運單的申訴就沒有了後續進展。記者詢問理賠部門,提出賠償朱先生5800元是否有什麼标準,客服回答說由專人定損,記者又詢問了保價後貨物損壞的理賠标準和二月到現在德邦停滞處理的原因,客服均以“自己不是這個申訴的對接人,不知道詳情”為由,均未進行答複。
律師:此類損害由承運人賠償,必要時需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記者撥通武漢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詢熱線,就此事進行了咨詢。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回複,“此事件适用于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除非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貨物的自然屬性導緻的合理損耗,或者是托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導緻的損失,那麼損害賠償的責任,是承運人的法定責任,不能以‘保丢不保損’的内部規定及理由不承擔相應責任。因此,在此事件中,如果朱先生的機器損壞需要通過維修,德邦方應該承擔維修金額和朱先生的其他損失。”此外,法律援助中心建議朱先生,走法律途徑維權,對此事進行訴訟處理,法律援助中心也會随時為其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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