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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五次被冒名登記

情感 更新时间:2024-07-02 21:58:29

未婚女五次被冒名登記?來源:中國青年報“終于把假的婚姻登記給撤銷了……”日前,被冒名結婚的楊紅(化名)難掩激動的心情,向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沈潔分享了這一好消息,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未婚女五次被冒名登記?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未婚女五次被冒名登記(被冒名23年的婚姻登記終撤銷)1

未婚女五次被冒名登記

來源:中國青年報

“終于把假的婚姻登記給撤銷了……”日前,被冒名結婚的楊紅(化名)難掩激動的心情,向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沈潔分享了這一好消息。

“你的婚姻登記信息有誤,系統顯示你和李某為夫妻關系。”2021年6月,楊紅與丈夫趙某在不動産登記中心辦理房屋産權登記時,工作人員的一句話讓楊紅怔住了。“我怎麼會和前妹夫是夫妻呢?”楊紅慌忙給妹妹楊麗(化名)打電話,楊麗說出了事情的經過。

1999年,19歲的楊麗與徐州小夥李某相戀,并打算結婚,但因當時楊麗還未達法定婚齡,無法登記結婚。

“你可以借用兄弟姐妹的身份證去辦理結婚登記,反正都是一家人。”着急結婚的楊麗聽後便回到山東台兒莊老家,偷偷拿走了姐姐留在家裡的一代身份證,與李某在李某戶籍所在地賈汪區大泉鎮的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2003年5月,因夫妻感情破裂,楊麗再次冒用姐姐楊紅的身份信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得知事情真相後,楊紅趕忙來到民政部門,請求撤銷自己與李某的婚姻登記。

對此,民政部門工作人員的回複是,楊紅與李某的婚姻登記,有雙方戶籍地村委會出具且加蓋當地派出所和民政局公章的婚姻狀況證明,材料齊全、程序合法,“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可撤銷婚姻或無效婚姻情形”,沒有法律依據予以撤銷。

2021年7月,楊紅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确認民政部門于1999年10月22日為“楊紅”與李某辦理結婚登記的行政行為違法,并責令其撤銷該結婚登記。

今年1月,一審法院以超過5年訴訟時效為由駁回其起訴。

明擺着是假的婚姻登記,怎麼就撤不了、也訴不了呢?楊紅不甘心,多次向民政部門讨要說法,可民政部門也無權自行撤銷。事情進入了“死胡同”。

随着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的發展,網絡化辦公逐漸取代紙質化辦公,數據共享打破了信息孤島,而一些重複登記、冒名辦理婚姻登記的情況也陸續出現。但遇到這類糾紛該如何處理,卻沒有明确規定。

為解決實踐困境,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公安部聯合出台了《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制度上打通司法與行政的堵點,為處理該類糾紛指明路徑。

今年5月,楊紅向賈汪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監督申請。

“《指導意見》的出台恰逢其時,為檢察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監督民政部門撤銷虛假婚姻登記提供了法律依據。”沈潔說。

據楊紅介紹,她妹妹拿走的身份證是1995年村裡統一辦理的一代身份證,辦成後便一直存放在娘家,從未使用過。1997年,她在外地登記結婚,也沒有需要身份證。後來,她又辦理了第二代身份證,使用至今。

承辦檢察官在民政部門調取相關檔案資料時發現,在“楊紅”與李某結婚登記申請書中,女方照片一欄貼有“楊麗”的證件照。這進一步印證了冒名辦理婚姻登記的事實,夯實了行政監督的證據基礎。

今年5月19日,賈汪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民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書,建議撤銷楊紅與李某的婚姻登記,并對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

賈汪區民政局收到檢察建議後依法撤銷了楊紅與李某的結婚登記,并将楊麗納入全國婚姻登記信用信息平台中嚴重失信人名單,由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

目前,賈汪區人民檢察院正在跟進相關人員戶籍信息變更事宜,确保錯誤婚姻登記衍生的錯誤信息得以糾正,全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楊寶琦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超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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