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車主、駕駛員朋友:
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切實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群衆滿意度、節約辦事成本,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以及内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交管局相關文件精神要求,呼倫貝爾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車管所自4月20日起,全面推行内蒙古自治區轄區内“車輛異地交易免委托查驗”便民措施 ,現将具體内容
通知如下:
1、在轄區内注冊登記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辦理轉移登記時,申請人可向轄區内轉入地車管所提出申請,轉入地車管所應當直接受理并查驗機動車,無需委托。
2、轉入地車管所完成機動車查驗後,查驗記錄表需密封後以郵寄方式送達轉出地車管所。
3、轉出地車管所收到材料後,應當及時通知現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提供材料并辦理轉出提檔(來曆憑證可以是轉入或轉出地開具的二手車交易發票)。
呼貝爾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車管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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