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檢查院批捕是指已将掌握了相對充足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經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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