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和薪級工資差多少? 通俗的來講,“年終獎”就是單位在一個年度即将結束時,發給單位職工的表示對職工一年來辛苦工作和成績的肯定和鼓勵、以期望來年職工更加努力、為單位做出更大貢獻的貨币性收入,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年終獎和薪級工資差多少?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通俗的來講,“年終獎”就是單位在一個年度即将結束時,發給單位職工的表示對職工一年來辛苦工作和成績的肯定和鼓勵、以期望來年職工更加努力、為單位做出更大貢獻的貨币性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号)規定,包含了:
(1)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2)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3)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由于目前年終雙薪是較為普遍的一種年終獎發放形式,許多人便簡單地把“年終獎”和“年終雙薪”等同起來,從法律角度來講這是一種誤讀。
雖然“年終獎”和“年終雙薪都屬于廣義上的勞動報酬,但兩者界限卻很明顯:“年終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中将其解釋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是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是企業對職工全年工作的犒勞。
“年終雙薪”是指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俗稱“第13個月工資”,也稱“年終加薪”,實際上就是單位對職工全年獎勵的一種形式,屬于工資性質,隻是數額上是平時的兩倍而已,這相當于把勞動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積累下來放在年末集中發放。
根據相關規定,“年終獎”和“年終雙薪”需按不同的方法來納稅,兩者存在本質上的區别。“年終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雙薪”所得原則上不再扣除費用,應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适用稅率計算納稅。而企業将“雙薪”作為年終獎處理,則可以少交個人所得稅。所以由雙薪産生的個稅是多少取決于你單位是否将雙薪做為年終獎還是另有年終獎,差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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