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可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應稅行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出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标準規定的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未超出規定标準規定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而我們的企業老總們都了解,小規模納稅人是可以轉成一般納稅人的,那一般納稅人能再轉至小規模納稅人嗎?這二者之間都有哪些區别和關聯呢?
可根據相關的政策要求,小規模轉變成一般納稅人的标準規定是:
1、擔任貨物生産或供應應稅服務的納稅人,及以擔任貨物生産或供應應稅服務為主導,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擔任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的;
2、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可以供應準确的稅務資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判定為一般納稅人,依照有關的要求計算應納稅額。
判定标準規定:
1、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出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要求的小規模納稅人标準規定的,應該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判定。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出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要求的小規模納稅人标準規定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小規模納稅人資格判定。
需滿足下列必要條件:有固定的生産經營地;可以依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設立帳本,可根據合法、合理有效憑據核算,可以供應準确的稅務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在這三種情形下可以升級一般納稅人:
1、連續12個月或在12個月期間營業額累計達到500萬以上,稅局便會強制性要求該申請辦理成為一般人。
2、12個月内累計銷售額達500萬的工業,必須當月申請辦理為一般納稅人,當月不申請辦理的下月強行轉變成一般納稅人。
3、自願申請辦理成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可以供應準确的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判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可以轉成小規模納稅人嗎?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要求外,納稅人一經判定為一般納稅人後,不能轉變成小規模納稅人。
因而,企業申請一般納稅人時要深思熟慮,一經成為一般納稅人,再想轉至小規模納稅人,就轉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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