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服務貿易發展重點?10月9日下午,上海市政府發布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實施辦法》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别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負面清單》),該實施辦法将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實行,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上海服務貿易發展重點?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10月9日下午,上海市政府發布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實施辦法》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别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負面清單》),該實施辦法将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實行。
據介紹,本次《實施辦法》發布的背景是當前我國制造業服務化,以及服務業外包化、數字化、高端化、融合化趨勢加快,服務貿易成為引領全球貿易增長的新引擎。
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服務貿易總量達到6956.8億美元,僅次于美國,排名世界第二。服務貿易對實現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發揮着日益重要的推動作用,是建設貿易強國、擴大對外開放、實現外貿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
與此同時,作為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的試點城市,上海服務貿易的發展始終處于全國領先地位。
根據外管局上海市分局統計數據,2017年上海實現服務貿易總額1955億美元,規模居全國第一,占全市對外貿易的比重提高至29.1%,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4.6個百分點。
上海市副市長吳清在發布會上指出,該《實施辦法》的發布具有三個方面的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我國積極應對國際經貿格局變化,進一步融入全球價值鍊。在自貿試驗區率先探索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有助于進一步消除服務貿易壁壘,形成更加開放和自由的服務貿易市場,有助于推動服務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拓寬合作領域,推動我國接軌高水平協定、參與國際規則制定,進一步融入全球價值鍊分工體系,提升在全球經濟貿易體系中的話語權。
二是有利于本市貫徹落實國家擴大開放舉措,為全國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探索經驗。當前,我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在擴大開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率先探索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對跨境服務貿易管理體制、促進機制、政策體系和監管模式等一整套管理制度進行梳理、重構和改革,是貫徹落實國家相關開放舉措,營造法治化、全球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推動服務貿易市場擴大開放的重大制度創新。根據負面清單不斷争取上海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擴大開放與便利化試點,也有助于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推動我國服務貿易管理體制的創新。
三是有利于自貿試驗區不斷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提升服務貿易國際競争力。率先在自貿試驗區探索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行壓力測試,形成一套兼顧風險和開放的雙向開放體系,将助力自貿試驗區當好領跑者、樹立新标杆,也是加快推進服務貿易供給側改革、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的重要支撐,對于全力打響“上海服務”品牌,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國際競争力、優化服務環境等具有重要意義。
以下附《實施辦法》的主要内容:
本市探索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發布的文件包含《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實施辦法》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别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兩部分内容。其中,《實施辦法》旨在推進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構建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相匹配的,權責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跨境服務貿易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是全國第一部确定以負面清單模式對服務貿易進行管理的地方政府文件。《特别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從自貿試驗區深化改革開放的要求出發,以建設開放度最高的自由貿易試驗區為目标,本着遵循國際通行規則的原則,以國際化、透明度、開放度為标準,全面檢索了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是全國第一張服務貿易領域的負面清單。
(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實施辦法》主要内容
《實施辦法》共15條,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跨境服務貿易的定義。《實施辦法》将“跨境服務貿易”的概念界定為“由境外向自貿試驗區内開展服務交易的商業活動”,并通過列舉的方式将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流動這三種模式予以涵蓋。
2、确立了跨境服務貿易管理與開放的基本原則。《實施辦法》提出自貿區跨境服務貿易的管理與開放遵循“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的要求,堅持法治理念、堅持制度創新、堅持放管結合,為建設“五個中心”,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和聯動長江經濟帶提供支持,确保自貿區跨境服務貿易管理與開放于法有據、風險可控。
3、建立了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負面清單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編制,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一列明跨境服務貿易領域對境外服務和服務提供者采取的,與國民待遇不一緻、市場準入限制、當地存在要求、資質許可等特别管理措施。對列入負面清單的跨境服務貿易行為,由各部門按照相應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管理;在負面清單以外則按照境外服務及服務提供者與境内服務及服務提供者待遇一緻的原則實施管理。
4、明确部門管理職責。《實施辦法》科學、合理地配置了跨境服務貿易監管的部門職責,明确由自貿試驗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跨境服務貿易擴大開放與事中事後監管;各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完善本行業跨境服務貿易管理措施;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實施負面清單;外彙、稅務、出入境、通信、海關等部門配合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實施。《實施辦法》還提出要發揮本市服務貿易發展聯席會議功能,建立跨部門聯動制度,提升協同監管水平。
5、明确規定試點開放領域應當配套風險防範制度。《實施辦法》明确本市積極推進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對外開放,推動适時修訂“負面清單”。同時明确,對于進一步開放試點領域,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應會同相關管理部門探索建立相應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建立風險防控機制,防範産業、數據、資金、人員等方面的安全風險。
(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别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主要内容
根據國際通行自由貿易協定中負面清單的内容形式,《負面清單》在結構上分為“編制說明”和“特别管理措施列表”兩部分内容。
“編制說明”主要對跨境服務貿易定義進行界定;對“負面清單”所列特别管理措施為不符合國民待遇等原則的措施予以界定;對負面清單的适用範圍(自貿試驗區範圍内)、法規依據和行業分類标準予以說明;對清單中未列出的與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文化、金融、政府采購等方面相關的特别管理措施,明确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參照境外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執行,CEPA(内地與港澳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我國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中對跨境服務貿易有更優惠開放措施的,按照相關協議規定執行。
“特别管理措施列表”本着與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相銜接的原則,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以表格形式進行編寫,共梳理出159項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個門類,31個行業大類。
《實施辦法》、《負面清單》的發布實施标志着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建立。下一步,本市将圍繞持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宗旨,不斷總結實踐經驗,進一步完善這一管理模式,重點抓好以下兩方面工作:
一方面,不斷增強政策法規的透明度。結合最新的服務貿易開放舉措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不斷修訂完善“負面清單”内容,并廣泛開展配套宣傳和業務培訓,擴大自貿試驗區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影響力,使廣大企業都能夠感受到政策法規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不斷擴大服貿領域的開放度。結合上海發展實際,加強與中央各部委的溝通協調,争取在自貿試驗區率先出台一批跨境服務貿易擴大開放舉措,打造服務貿易開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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