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股爛尾樓停貸的風潮,從江西開始,已經蔓延到了好幾個省,涉及幾十個樓盤的業主,看着他們,真的很心酸,特别是那句,我們有什麼錯,掏空了幾代人的積蓄買來的房子,但是卻一直爛尾,現在房貸要還,租金要付,而房子交付卻遙遙無期,家庭、生活支離破碎,實在沒有辦法,才聯合在一起,發出最後的警告,如果不在三個月内複工,将集體停貸。
對于這個事,實在深表同情,而這個結果,其實一點都不意外。幾年前,就有專家在反複提醒,非必要,不買房!不要買新房,更不要買期房,因為這幾年開發商的資金鍊非常緊張,爛尾的概率越來越高,以河南鄭州為例,爛尾的概率已經接近了30%,其他地方都在20%左右,也就是說,3到5套房子,就有1套是爛尾,所以踩雷的概率是非常高的。
很多人聽說,樓已經封頂了,就沒事了,殊不知封頂隻是完成了工程的一半,開發商要盡快封頂,是因為隻有封頂了,才能從監管賬戶裡把錢拿出來,并不意味着封頂就可以交付了,還有很多工程要做,比如外裝、内裝、園區、水電等等,大部分爛尾樓其實都是封頂的,所以這就是一個典型的認知誤區了,好多人都是被這個事給忽悠了。
另外,即便是沒有爛尾,在現在趕工期,增加周轉的背景之下,期房即便是如期交付,也會有這樣或那樣的質量問題,跟你買房時看的樣闆間會有很大差距。所以買期房,可謂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我也不理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熱衷于買期房,可能就是在過去房價上漲過程中的固有印象——便宜。但是現在房價它已經不漲了,甚至開始跌了,期房的優勢已經一點都沒有了,等你交房的時候,你可能會發現,周邊的二手房都要便宜好多。
雖然早有預警,但是現在說這種找後賬的話,很容易挨罵,這裡也就不多說了,如果你現在确實已經遭遇到了爛尾,現在能幫你的,就是盡量不要主觀去停貸,可以有這麼幾個合理的處理方式:
首先,起訴開發商,要求解除購房合同。
因為開發商違約,做不到按時交房,所以這種事實很清楚,有七成概率你會勝訴,解除購房合同,那麼附庸在購房合同上的貸款合同自然也就解除了。剩下的就是開發商把貸款的錢還給銀行,這事就壓根兒跟你沒關系了。而你的首付款也可以找開發商去追讨,但是這可能會相當困難,要回首付的概率微乎其微,最壞的結果就是你丢掉首付,合理合法地停掉貸款,這樣不會影響你的征信。
其次,如果開發商已經破産,你已經沒人可告了,那麼你就可以直接停掉貸款。銀行即便起訴你,法院也不會支持了,業主大概率是可以勝訴的,開發商破産,已經造成了購房合同不存在的事實,所以依附于購房合同的貸款協議也就不存在了,但是這種情況,你同樣是拿不回首付的。
以上兩種情況,都是有過具體判例的,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麼困難,這種爛尾樓的事實認定非常清晰,就是典型的違約,所以隻要是法院判了,你的貸款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不還了。
第三,大家可以聯合起來,發表集體聲明。就像現在這樣,給當地施壓,讓他們盡快複工複産,也許真的會有些地方,會迫于壓力,盡快地投入資金,這樣就皆大歡喜,也不用損失首付了。但是如果是協商無果,施壓無效,也勸你不要傻到去主動斷貸,在你還沒有和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的時候,你跟銀行的貸款合同是完全成立的,好比你跟村長借了錢,買了一頭豬,結果豬死了,你說村長的錢我也不還了,這肯定是不合理的,村長也不會善罷甘休。你隻有找到那個賣豬的,跟他解除買賣關系,讓他把錢還給村長,村長才不會起訴你。
所以千萬别犯傻,如果上了征信黑名單,那麻煩将是極大的,不但被限制高消費,你以後找工作,甚至子女找工作,都是問題,可能會影響家裡幾代人,這是一個最差的結果。丢了首付款,你可能努力幾年就能彌補回來,但如果丢了征信,也就是丢了未來賺錢的能力,那未來的日子可能就真的很艱難了,而且未來你也很難和銀行産生什麼聯系,隻有你有錢在銀行賬戶裡,人家可以随時過來執行,最後你就是兩頭不落好,房子沒有了,錢也得還,自己還上了征信黑名單。
所以,請一定保持理性,既然發生了,現在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時候,你是沒有錯,但并不代表沒錯就不會被傷害,但凡被騙的人,都不會有錯,錯的都是那些可惡的騙子,但問題是,就算把他們繩之以法,你的錢也拿不回來了。
所以,金融上的事,隻能夠事先防範,這是認知的問題,真等出了事,損失已經注定的時候,那麼就要盡量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而不是逞一時之快!既然你現在已經買了不良開發商的期房,已經犯了認知上的錯誤,就不要再犯主觀停貸上更大的錯誤了。
當别人伸手拉你的時候,至少你也得伸手才行,如果你連拉你的人一起罵,那麼以後就真的不會有人願意幫你了。說白了,财富就是認知的變現,認知是決定财富再分配的根本,這個世界壞人太多了,你自己要是不提高,這個世界會有一萬種的方式來收割你的财富,而我們今天談到的爛尾樓隻是其中之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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