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進入大四階段,課程越來越少,下班學期基本沒有課程安排,學生看似很輕松,實則有很多事需要做,比如做好實習工作,争取早日轉正,另外要抽出時間寫論文,并完成論文答辯,大四的生活繁忙而充實。
大學生臨近畢業時,還有一項工作十分重要,就是“三方協議”,“三方”指學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可以保證畢業時的合法權益,還能解決畢業生戶籍、檔案以及保險等諸多問題。
上級部門可以通過“三方協議”的簽訂情況,了解畢業就業情況,并統計學校的就業率,以此作為評定學校綜合實力的一項标準,很多大學生會在輔導員的勸說下,簽署“三方協議”,到頭來具體是什麼可能都不清楚。
“三方協議”關乎學生應屆生身份,不要随意簽
學生不要小看應屆生身份,對未來的職業發展有很大影響,大學生離開校園後,會面臨求職問題,不少大學生将鐵飯碗看作職業首選,在衆多鐵飯碗招聘中會發現,很多崗位後面都有一項規定,那就是“僅限應屆生”,比如公務員、軍隊文職、國家電網等,大部分崗位都專為應屆生準備。
學校為了提升表面實力,增加畢業生就業率,會在各院系輔導員的倡導下,勸導學生盡快簽署三方協議,甚至由學校威脅學生,如果不簽卡畢業證等,導緻不少大學生,在沒有找到心儀工作的前提下,随意簽署此協議。
可能有學生表示,三方協議不過是學校用來統計就業率的,自己在這裡就讀四年,不能為母校帶來榮譽,簽署三方協議也算近一點微薄之力,其實則不然,随意簽訂三方協議,可能會影響以後就業,不少學生已經吃虧了。
一般情況下,學生在大三或大四階段,會進入實習期,此時學生需要對以後的人生做好規劃,畢業後,想要考編還是考研,或者直接就業還是創業,很多學生一邊實習一邊備考,即便最後沒有成功上岸,也不會影響工作,此種情況下,學生在簽訂三方協議時,一定要仔細查看,協議上是否有違約金規定。
有些企業擔心學生畢業後不來工作,違約的同學需要承擔幾千元違約金,如果學生找到更好的工作跳槽還好,幾千元也在承受範圍之内,萬一學生既沒有找到合适工作,也不想去簽署的企業,豈不是得不償失,因此在簽訂此協議前,一定要看清楚,不然很容易吃虧。
輔導員一再勸說簽訂“三方協議”怎麼辦?
學生臨近畢業時,輔導員收到校方任務,盡量勸說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其實學校隻要沒采取強制要求,學生能不簽盡量别簽,如果學生想要報考公務員,需要通過工作單位的同意,他們配合簽署解約合同,并提供相應證明,對企業而言,沒有絲毫好處,如果遇到不配合的公司,學生要東北西跑,屬于自找麻煩。
因此很多聰明的學生,在被強迫簽署三方協議時,會表示自己打算考研或者考公,畢竟涉及以後的前途,輔導員也不會多說,而且不管是考研還是考公,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給學校争光,校方沒有不支持的道理。
學生在簽訂“三方協議”前,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
學生不管與學校安排的企業簽訂此協議,還是與自己找的工作單位簽訂此協議,都需要仔細核對協議内容,首先要注意的是單位全稱和印章,如果印章山的印鑒名與企業名稱不符,此項協議也将視為無效。
學生找實習單位時,大部分是私企,不同的私企實習期限不同,通常為3個月或6個月,也有部分私企一個月就可以轉正,在三方協議中,此項信息會有标注,如果與私企簽訂三方協議,試用期超過6個月,學生要慎重一些,很可能會影響畢業,乃至以後的就業。
更重要的是違約金一項,如果沒有這項内容,最好不過了,如果有,盡最大能力争取減少違約金額,或者直接取消此項規定。
筆者大學時期,寝室有一名同學,那時候不太了解,直接與實習單位簽訂了三方協議,最後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發展的企業,沒想到的是,之前的實習單位卻要求這位同學賠償違約金,金額高達5000元,對這位同學是個沉重的打擊,至今我們在一起聊天的時候,回想當年依然很憤怒。
總而言之,學生簽訂三方協議時,要格外慎重,對于其中各項條款要了解透徹,尤其涉及到金錢問題,不要讓自己吃虧。
今日話題:你們畢業時三方協議是如何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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